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展现鼓楼区法院通过破产程序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实践,增进人民群众对破产工作的认同与支持,现选取3个执行典型案例予以发布。
目 录
01徐州某农副产品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02江苏某热泵公司破产重整案
03徐州某咨询公司和解案
01案例一
徐州某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关键词 执破一体、审转破、府院联动、化解矛盾
【基本案情】
徐州某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系在鼓楼区经营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因经营不善,导致200余户承租商户无法继续经营,部分商户将该公司起诉至鼓楼区法院。鼓楼区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该公司涉诉案件较多,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具备破产条件。根据鼓楼区法院《关于建立立审执协同联动强化矛盾纠纷执前化解的工作指引》工作要求,审判庭将案件情况通知执破一体化中心。经法官会议共同分析研判,认为该公司经营情况出现问题,可能会产生大量诉讼纠纷。为从源头化解诉讼纠纷,鼓楼区法院向当事人充分告知案件具体情况与破产利弊,经债权人申请,裁定受理该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在破产案件办理过程中,鼓楼区法院依托府院联动工作机制,联合当地办事处、城管局等部门将原承租商户分流至正规农产品批发市场并设立临时安置点,保障附近居民生活需求,同时加大对存在纠纷商户的协商和解工作,妥善化解诉讼矛盾。现已基本完成对原承租商户的纠纷处置工作及市场整体搬离工作。
【典型意义】
打破“诉转破”壁垒,促进程序动态转化。鼓楼区法院制定出台《关于建立立审执协同联动强化矛盾纠纷执前化解的工作指引》,规范“立转破”“审转破”操作流程,在审判阶段引导当事人及时将该公司导入破产程序,实现由“审”到“破”的快速转换,直接打通纠纷解决的最前端和最末端,集中化解批量案件,从源头避免程序空转,以系统思维为企业治“未病”,促进矛盾纠纷一次性化解。发挥府院联动优势,解决破产处置难题。依托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由政府牵头,公安、经发、属地街道等多部门协调配合做好稳定工作。对存在纠纷的商户积极主持协商和解,通过设置临时安置点妥善安置200余户承租商,顺利完成市场搬离工作,最大限度降低不稳定因素,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服务保障民生权益。通过府院联动临时安置原承租商户,助推规划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既保障了原承租商户经营收入稳定,也有效解决附近居民生活需求,促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02案例二
江苏某热泵公司破产重整案
关键词 执破一体、清算转重整
【基本案情】
江苏某热泵公司因市场环境变化、资金短缺等原因导致公司资不抵债经营困难。鼓楼区法院受理该公司执行案件后,通过关联案件检索发现,该公司涉执案件20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9件,未执行到位金额约421.26万元。经调查发现,该公司无财产可供清偿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具备破产条件,鼓楼区法院及时约谈申请执行人,通过“执破一体”机制及时受理对该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清算过程中,管理人向本院递交职务报告称,该公司已无资产清偿债务,如进行破产清算,各类债权清偿率均为零。经管理人核实,江苏某热泵公司具有热力管道修建资质,如直接进行破产清算,不仅不利于债权人权益的实现,也将造成资源的浪费。为此,鼓楼区法院公开遴选招募投资人,以保障普通债权清偿率最大化。后经债务人、管理人多方沟通协调,选任一名投资人,投资人自筹270.65万元用以清偿债务,普通债权清偿比例可达65%。2024年9月19日,鼓楼区法院裁定对该公司进行重整,并于11月7日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管理人制作的重整计划书。现重整计划已正常履行三期,该案件也得以有效解决。
【典型意义】
鼓楼区法院深入建设“执破一体”工作机制。通过设立“执破一体中心”,推动资源整合、繁简分流等工作举措。在本案中,充分发挥破产重整的挽救功能,大幅降低了资产处置成本,同时通过盘活资源,有效化解高额债务,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整合,形成“移得出、立得上、破得了、重重整”的工作格局。
03案例三
徐州某咨询公司和解案
关键词 执破一体、认缴出资加速到期、破产清算转和解
【基本案情】
徐州某咨询公司成立于2016年,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注册资本288万元。因各种原因企业不再继续经营,但仍存在数件诉讼纠纷未妥善处理完毕。在执行程序中,因未届股东出资期限且公司名下暂无可执行财产,案件无法得到有效执结。经债权人申请,本院受理对该咨询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在破产案件办理过程中,管理人未接管到公司任何财产,但经调查发现股东尚未缴纳认缴出资。鼓楼区法院向股东阐明认缴出资加速到期等规则的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愿意将未出资部分进行如实缴纳,公司全部的债务清偿完毕。
【典型意义】
当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通过认缴出资加速到期等规则,能够确保公司有足够资产用以清偿债务,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在本案中,通过向股东释明认缴出资加速到期的法律后果,督促债务人股东积极履行义务,最终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达成和解,实现了债权的完整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