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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班先进找差距丨持之以恒守初心 司法为民显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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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9-01 11:42:11 打印 字号: | |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对标先进践初心、履职尽责担使命,鼓楼区法院组织开展“跟班先进找差距”活动,组织青年干警向本院先进典型学习,帮助青年干警快速成长、履行好新时代职责使命。


“耳闻之不如目见之,目见之不如足践之”。青年干警带着责任、带着课题、带着感情投入到跟班学习活动中,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干警们开阔了视野,收获了本领,一份份心得体会真实记录了他们的所见、所闻、所学、所感。



人物介绍


跟班对象:朱恒胜


朱恒胜,2009年3月至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任执行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员额法官,曾被市中院、区政府及本院评为“全市法院优秀法官”“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等。



跟班人:程祥辉

程祥辉,民一庭法官助理。2024年通过公务员招录考试进入徐州鼓楼法院工作。



刚进入法院,我对院里的同事不是很熟,这次有机会跟随朱恒胜法官学习感到很荣幸。他耐心细致、平易近人,也让我对陌生环境的紧张感松弛了很多。朱恒胜法官的工作履历非常丰富,先后在鼓楼区司法局、琵琶街道办事处、环城司法所等单位工作,后选调至鼓楼区法院执行局,现在民一庭负责审判工作。丰富的履历让我心悦诚服,也让我多了一份敬畏与尊重。



活用沟通技巧,及时定分止争


朱恒胜法官善于沟通、思维清晰,能够巧妙查清事实、化解纠纷。在一次庭审中,我深刻体会到了他在平衡各方利益时所展现出的智慧。案件中,一方当事人主张自己一部分货款因质量问题应当返还,但是另一方当事人始终认为自己的货物质量不存在问题,造成的损失也和货物质量之间没有因果关系。随着庭审的推进,原告情绪逐渐失控,语速加快,言辞也逐渐不满,场面逐渐失控,即使是旁听我也能切身体会到身为法官所承受的巨大压力。

然而朱恒胜法官却始终保持着冷静与沉着,他耐心地倾听每一点陈述,准确把握住案件的关键所在,并以细致入微的态度逐一询问了原告购买时间、花费金额、造成的损失等情况,通过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提问,层层剥离出事实的本质。在确保证据详实的基础上,他用平易近人的语言帮助被告从法律的角度阐明了行为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解释了现有法律对于该类产品的规定,不仅安抚了原告的情绪,也让我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与力量。他始终站在双方的立场去考虑问题,平实的话语背后彰显着深刻的法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愿意调解结案。


主动阅读学习,锤炼坚强党性


朱恒胜法官告诉我,身为党员干部,讲党性始终是我们的第一要务,所谓的讲党性并不是空洞的,而是体现在一件件活动之中。在他的橱柜和办公桌上,不仅堆放着厚厚的案卷,还有一系列政治理论书籍,包括《中国共产党简史》《习近平谈治国理政》《邓小平文选》《毛泽东选集》等等,繁忙的工作之余,他会抽空去读一读。他说这些书籍是比较系统的,理论性也很强,进入工作之后系统性学习减弱了,阅读书籍能够培养我们的逻辑思维和知识体系,要找时间给自己充充电。读书确实是提高党性修养,是提高自己理论水平的优质途径,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我发现自己知识上存在的很多空白,也算“意外收获”吧。


深培法律素养,坚守优良作风


朱恒胜法官身上依然保持着军人的本色,他在法院仍然发扬了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特别能攻关的部队精神。2023年,他受理案件497件,审结各类案件共计370件,无重大瑕疵和不合格案件,无超长期案件,审判质效排名靠前。他不断学习新的法律知识并运用在司法实践中,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三条“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性质或者民事行为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法律关系性质或者民事行为效力作为焦点问题进行审理”,他就当事人主张的法律事实和法院认定的事实加以区分和明确,并在最新的判决书中运用了该条款。该案属于疑难复杂案件,亲身体验法律条文和具体案件的结合运用,让我对法律条文有了更加生动具体的理解。


无论是衣服着装还是案卷的摆放,朱恒胜法官都能做到整整齐齐、一丝不苟。案卷数量繁杂,有时候找起来很不方便,而他总是能够快速找到自己需要的案卷,工作效率显著。我现在手里的案卷还不算多,有时候都会有找不到情况,朱恒胜法官主动分享了一些整理案卷的小贴士:包括加上便签、按照到期的先后顺序排放、诉前调和民初分开放置等等,帮助我快速上手。


“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这段时间,我从朱恒胜法官身上学到了持之以恒的学习精神和爱岗敬业的奋斗精神,让我的法律专业能力、沟通交流能力、抗压能力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我相信自己能够在鼓楼法院这片沃土上茁壮成长,在未来的司法道路上书写那一节属于自己的篇章。


 
责任编辑:王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