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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在身边丨聚银发力量 展司法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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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8-09 17:06:58 打印 字号: | |


- 特邀调解员  周琪 -


在法院干了一辈子,现在作为特邀调解员继续发挥光与热我感到很荣幸。在院庭长和团队同事的关心支持下,我很快适应了岗位,也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工作方法,两个月来调解成功50余件案件。


一是充分认识和把握调解阶段的优势。我认为民事案件在调解阶段充满了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恰好给我们做调解工作留足了空间,让我们能够告诉当事人,哪些是你可以把握的事情、哪些是你无法预知的因素。多数当事人愿意掌控那些自己能够把握的事实、方向和金钱,将掌控权交给当事人,是促进调解成功的一个方法,因为有些案件一旦进入审判阶段,当事人就有可能失去主动权及和解时机,所以抓住这些可能性和时机,推动引导当事人自愿和解,是我们要做的。


二是帮助当事人做内容分析,引导其预判案件处理结果。认真研究诉状、合同条款等涉案事实、证据和法律,从合同或约定条款切入,找到双方存在的不足和瑕疵。如合同条款本身存在的缺项、歧义,或履行行为的不足,分析责任大小,从而劝导双方走和解之路。有时多说几句案外话,告诉对方今后在类似问题中如何签合同,如何应对和避免风险,运营中如何先核算好量本利、保持员工薪酬稳定等,往往能拉近与谈话者的心理距离,引导他们接受调解。


三是帮助当事人做成本分析,引导其自愿接受案件调解。民事案件当事人诉至法院的目的,除了要维护自身权益外,还有“多快好省”的需求。“多”:指希望要回更多的金钱或者权益;“快”:指希望最短时间解决;“好”:指希望顺顺利利,有好心情、好效果;“省”:是省心、省力、省钱、省诉讼费用。抓住当事人的这些心理,我们就可以引导当事人在四个方面找到平衡点并有效解纷。


四是公平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调解不是让权益方一味让步,而是用相对恰当的方法化解矛盾。比如,双方愿意达成分期付款的协议,假如原告主张仅付本金、放弃全部或部分违约金或利息,但如果被告有任何一期案款到期未履行,原告对放弃的利益,可以要求在强制执行时一并主张。这种敦促义务方积极履行的所谓“违约”条款(或保障履行条款),法院是支持的,对于权利人来说是“定心丸”。


五是充分利用好法院提供的办公条件和互联网社交软件开展工作。打电话、电子送达、EMS邮寄,线上视频开庭、支付宝、微信等技术都可以视情况而用。对于异地、远途当事人来讲,减少他们的通勤成本和诉讼费用,都能为调解成功加分。我处理过不少网上立案的案件,当事人许多住在外地,如重庆、海南、广东、浙江,最远的一位当事人在美国。我们用上述技术,短平快处理调解案件,定分止争,也收获了当事人的高度评价。


六是做好卷宗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接收案件数量增多,找卷宗花的时间就会越多。对于进入到不同工作阶段的案件,我会把卷宗进行分类,根据处理进度设置文件夹,同时对应工作进度做好登记,减少“卷宗半天找不到、当事人到场对不上号”的情况。


我将不负重托,潜心学习,认真履行好调解员职责,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和调解技能,充分发挥好银发力量,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更多贡献。


 
责任编辑:王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