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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班先进找差距 念民之所想,捍卫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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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1-09 15:49:13 打印 字号: | |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对标先进践初心、履职尽责担使命,掀起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热潮,近期,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跟班先进找差距”活动,组织院机关青年干警向“基层法治之星”等先进个人学习。



经过一段时间的跟班学习,干警们开阔了视野,收获了本领,一份份心得体会真实记录了他们的所见、所闻、所学、所感。今天,让我们听听法官助理王永慧跟班学习“基层法治之星”朱静法官的感悟和体会。


在这次“跟班先进找差距”活动中,我非常有幸能跟随民二庭朱静法官学习。初见时,她温柔随和、平易近人,深入接触后,我更深切感受到她的专业和认真严谨。在朱静法官身上,我看到了温柔而坚定的力量。




“既然我们能做,那就要多做一点”


刚到朱法官办公室,最引人注意的是,一间不大的屋子里书架和办公桌上都摆满了各种卷宗,朱法官坐在办公桌前飞快地敲击着键盘,“趁着上午这一会没庭,我抓紧把判决赶出来。”朱法官如是说。不时就会有当事人打来电话,或沟通案件进展,或是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法院提供协助,朱法官一边撰写文书,一边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耐心而准确地予以解答。抽时间交谈后,我才了解,朱法官基本每天都排满了庭。在跟班学习的期间内,她总是很晚才去吃午饭,短暂地休息片刻后,又投入到下午的庭审中。我感到疑惑,为什么不分成两次开庭呢?朱法官只是笑着说,“对有的当事人来说,来一次法院是不容易的,有的年迈体弱,出行不便,有的需要向工作单位请假,还会扣除工资,既然我们能做,那就要多做一点。”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了书本上说的“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深刻内涵。


“择一事,终一生,不为繁华易匠心。”正是秉持这样的态度,朱法官数十年如一日坚守在岗位上,用心用情为群众解难题。她始终认为,每一起看似简单的小案件,对群众而言都是“天大的事”,都需要全心全意对待。我想,朱法官纤弱的身躯中一定蕴含着一种名为信仰的巨大能量,而这种能量的内核是一心为民的情怀,是把群众的利益放在自己心中的最高位置。那一摞摞完结的卷宗、那些披星戴月的时光,都是朱法官最美的隐形勋章。  




诉讼本来就是要解决问题,不能“一案结多案生”


跟班学习期间,刚拿到案件卷宗时,我手足无措,来回翻看诉状和证据,却不知从何处入手。朱法官耐心指导我,要找准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原告的请求权基础,分析诉讼请求是否围绕同一项法律关系,要有透过表象看本质的敏锐。无论我请教的是买卖合同、股权纠纷、保险纠纷或是执行异议的案件,朱法官总是能随口说出涉及到的法律条文和审判要点,游刃有余地帮我解答问题。我不禁思考,这些深厚的法律理论和实践功底背后究竟付出了多少的努力和汗水?


朱法官对待调解书的态度让我印象深刻。此前,我认为调解书的出具不需要耗费精力,只要把原、被告双方达成的协议确定下来即可。但旁听庭审过程中,我发现,在当事人双方同意调解且有初步方案的情况下,朱法官仍然会对案件的具体情况、证据进行详细审查,对调解协议中双方认可的事项字斟句酌进行修改。庭审结束后,我向朱法官提出了我的疑问,朱法官告诉我,“调解书的出具不是那么简单,有的当事人可能是‘手拉手’来调解,存在虚假诉讼、逃避债务的可能性,有的调解协议内容是分期付款,每一期的金额及利息的计算方式、未足额归还时剩余本金及利息的计算都需要考虑进去,如果调解协议中存在歧义,后续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问题,还会增加执行异议的诉讼。”她说,“诉讼本来就是要解决问题,所以一定要竭力避免出现‘一案结多案生’的情况。”朱法官的警示让我对调解书的重要性有了具体而深刻的认识。后来,当我面对类似的案件,我也不禁按照朱法官教给我的思维方式对调解协议内容进行思考,“心中有榜样,行动有力量”,在朱法官身边,我受益良多。


时间是最好的见证者,也是最好的验证者。朱法官自成为员额法官以来,承办的案件无一错案,无一申诉,无一矛盾激化,撰写的多篇民事判决书获评省、市级优秀裁判文书奖,多个案件被评为全市重大疑难案件,她的专业水平让人惊叹,她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誓言。




惟明克允,知行合一


“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这句话在朱法官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她十分注重细节和效率。跟班学习期间,朱法官嘱托我,“对于案件中出现的信息和情况,都要在卷宗中做记事,这样日后处理案件就能一目了然。”“开庭时,原、被告提供的证据常有高度重合性,可以用铅笔按顺序进行标注,方便以后写判决时随时查看,也便于书记员结案整理卷宗。”“做庭审笔录时,如果当事人未带证据原件或者需要退回原件时,一定要在笔录中予以注明,避免后续出现争端……”这一句句嘱托饱含了朱法官十多年来积累下来的工作经验和优良作风。朱法官常说,“基层法院案件繁多,一定要在细节中、小事上提升效率。”把小事做细,细事做透,凡事做到极致,朱法官赢得了一个又一个的荣誉,获得了无数当事人的认可和赞扬。


朱法官对细节的注重还体现在对庭审的把控中。在庭审程序中,当事人可以通过质证、辩论等环节,充分发表意见观点,维护合法权益。但庭审过程一旦无序,原、被告双方一个意见反复说,回避问题,案件事实便很难查清,庭审程序也将流于空转。朱法官强调,庭审一定要有效,如何才能有效呢?首先自己要对案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了熟于心,庭审中围绕与法律问题相关的事实情况进行发问,一些当事人会顾左右而言他,这时要从细节入手,多角度、多方面进行询问,坚持问到底,这样的庭审才是有效的。朱法官是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她在庭审中具有超强的把控能力和敏锐的洞察力,从细枝末节中找到切入点,竭力抽丝剥茧还原真相,让当事人切身感受到司法机关办案过程中的公平正义和效率。



“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跟随朱法官学习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自己身上存在的理论与实践上的种种不足,但更让我欣喜的是,我找到了自己日后的努力方向和见贤思齐的榜样,我必将保持进入法院的初心,如饥似渴学习,一刻不停提高,以朱法官这样优秀的法治之星为榜样,扎扎实实提高自身能力,在日后每一个案件的处理中都尽我所能,无愧于心!



 
责任编辑:王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