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苏0302破14号之二
(2022)苏0302破49号之一
2022年6月8日,本院根据江苏陕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等债权人的申请裁定受理徐州苏洋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2年12月28日,本院根据杨明臣的申请裁定受理徐州盛源热力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3年8月29日,本院根据管理人的申请裁定徐州苏洋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与徐州盛源热力有限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
本院查明,截至2023年9月30日,管理人审核确认债权金额为1,096,583,943.34元;经徐州众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债务人资产总额16,592,897.72元,负债总额1,096,583,943.34元,净资产-1,079,991,045.62元,资产负债率6197.21%。若扣除待处理财产损溢-329,779,015.27元,苏洋公司净资产为-750,212,030.35元,资产负债率为316.59%。
本院认为,债务人徐州苏洋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与徐州盛源热力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破产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10月25日裁定宣告徐州苏洋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徐州盛源热力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