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八月天,酷热难当,徐州鼓楼法院执行法官曹晨带队顶着烈阳奔赴执行现场,成功化解一起因房屋租赁引起的执行纠纷。
事情的始末起于一年前,案涉双方当事人秦某与王某建立了房屋租赁关系,但并未订立书面合同。一年后,秦某欲解除双方的租赁关系,而王某却拒绝迁出涉案租赁房屋。于是秦某将王某诉至法院并取得胜诉。判决生效后王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秦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才刚进入执行程序,承办人曹法官即积极联系被执行人王某,督促其履行义务。王某起初应承的很好,表示不日就会搬出涉案房屋。谁知应承的搬离日期届至,秦某却找到曹法官反映:王某至今未收拾其物品,毫无搬离房屋的迹象。曹法官不得不再次联系王某,王某谎称其母居住在涉案房屋内,行动多有不便,望法院能缓几日以供其母搬出。曹法官悯其情,说通秦某再宽限王某几天时间。结果限期到后,王某却又食言了,曹法官决定依法对王某进行强制迁出。
曹法官和助理至涉案房屋所在,见到了王某及其母亲。曹法官对王某及其母亲晓之以法理,让她们明白抗拒法院执行不仅达不到占据房屋的目的,还会面临来自法律的惩罚。最终说动王某配合法院,搬离了涉案房屋。
申请执行人秦某在接收涉案房屋后,对执行法官办案的高效赞不绝口,特送锦旗以彰佩服与感谢之情。
徐州鼓楼法院的执行速度、力度与温度,随着执行法官的汗水浸润在每一个看着不起眼、却事关人民福祉的涉民生案件中。这一点一滴的努力,让这个夏天虽温度不减却沁人心脾,让执行工作的公平正义更加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