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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房产后,执行法官竟然“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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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8-03 10:51:20 打印 字号: | |


近日,鼓楼区法院将力度与温度相融合,情法并济有效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照顾被申请人实际困难,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刘某申请执行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李某以父亲有病为由,自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多次向刘某借款,后经催要,迟迟未予归还。刘某诉至法院,经判决:李某一次性向刘某返还借款本金69392.98元及利息。在执行过程中,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刘某有房产一套,执行法官立即采取措施,将该房产查封。


被执行人得知房产被查封后,向执行法官表明愿意履行义务,但因健康原因导致生活困难,无法一次性清偿本案债务,请求法院组织调解分期履行。执行工作需要力度,更需要温度。鉴于被执行人目前困难情况,执行法官情法并济向申请执行人分析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了解情况后深受触动,同时也感受到李某的履行诚意,同意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


鼓楼区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始终坚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以“和”促执行,努力实现执行案件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王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