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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购买品牌家具受欺诈 销售者承担三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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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3-17 11:17:34 打印 字号: | |


基本案情


2019年6月,孙女士在某家居公司促销活动中,订购了宣传彩页中标注的某知名品牌的床、床头柜、餐桌、餐椅等家具,共计10562元。送货当天,孙女士在验货时发现餐桌和餐椅与家居公司彩页的宣传款式完全不同,其他家具颜色也存在较大差异,遂未予签收,将全部家具退回,家居公司接收退货后并由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孙女士出具欠条,同意全额退换货款。经查发现,某知名品牌家具的生产者系佛山市的一家公司,该公司称在徐州没有专卖店,从未向徐州发货,不认可孙女士购买的家具系其公司生产。因家居公司迟迟不退还货款,孙女士遂诉至法院,主张家居公司虚假宣传,严重侵害了其合法权益,请求判令家居公司返还货款,并按照货款的三倍进行赔偿。




法院审理


鼓楼区法院经审理认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孙女士基于家居公司宣传,对家居公司所销售货物的品牌陷入错误认识,与家居公司缔结买卖合同,家居公司的行为构成欺诈。家居公司提供的家具不符合合同约定,且孙女士已将相关家具退还,家居公司应退还购买家具款项10562元。家居公司作为经营者,向消费者的孙女士提供的商品存在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应承担商品价款三倍的赔偿责任。




法官说法


近年来,名牌家具因兼具美观与环保深受广大消费者的欢迎,某些不良商家为追求利益,对消费者的欺诈方式花样百出。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挑选家具时,不要被导购员的精彩话术和一些眼花缭乱的打折信息所诱惑,而要仔细判断家具的质量,仔细核查家具产地品牌等信息与商家宣传是否一致。同时,要有强烈的维权意识,一旦遇到买到次品或假货的情况,立刻与卖家沟通,要求换货或者退货,如果卖家敷衍了事不予解决,可以找当地消费者保护协会及其他维权平台进行投诉,同时要积极收集留存相应的证据,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经营者,不诚信的经营行为一定会带来严厉的法律责任。那些冒用他人的品牌知名度等进行虚假宣传的经营者,一旦虚假宣传行为被认定为欺诈,经营者将可能要承担三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王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