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出于方便,人们都习惯于扫码支付。然而,却有人对收款二维码动起了歪脑筋,把商户的收款二维码偷偷换成自己的收款二维码。近日,鼓楼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偷换收款码盗窃案。
案情回顾
2020年9月至10月期间,许某至徐州市鼓楼区二三菜市、堤北二巷、王场菜市、云龙区朝阳市场、泉山区七里沟批发市场、雨润批发市场等地,多次趁深夜无人之际偷梁换柱,将多家摊位、商铺的收款二维码偷换成自己事先打印好的收款二维码。就这样,顾客支付的钱款顺利转入了许某的账户内,累计非法获利4071元。
许某是一名无业人员,平时总想着不劳而获,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于2020年 9月刑满释放。熟料才出监狱,许某又生贪念,趁商家疏忽大意之际,打上了收款二维码的主意。最终“纸包不住火”,2020年10月20日,许某被抓获归案。
鼓楼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遂判决:被告人许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法官提醒
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等移动电子支付已成为我国居民日常生活消费的一种常态,移动电子支付的确方便了买卖双方的结算,给百姓生活带来了便利,但如果使用不当同时也会带来一定的风险。如有的商家为了顾客付款扫码方便,将收款码张贴于橱窗、墙壁外,在下班不营业期间也不收回店内,导致一些不法分子动起了歪脑筋,在夜间将商家的收款码撕掉替换成自己的收款码或将自己的收款码覆盖在商家的收款码上面,顾客扫码付款时就将款项打入了不法分子的账户内,造成了商家以及顾客的财产损失。在此提醒,作为商家尽量不要将自己的收款码放置于店外,如需必要,在下班时也要收回店内,对店外张贴或放置的收款码也要经常检查核对,查看是否存在异常,以防止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给自己财产的造成损失。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在扫码付款时要及时与商家确认,收款方名称是否一致,以免支付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