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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网上证据交换为案件办理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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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3-03 09:36:53 打印 字号: | |


近日,鼓楼区法院积极通过微信远程视频进行网上办案,对一起特殊的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成功进行了网上证据交换。

被申请人卢某因病不能言语、行动困难,为了更好的照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儿子向法院申请确认卢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案件,应当由该公民的近亲属为代理人。本案中,卢某的父母、配偶均已去世,仅有一儿一女,儿子为申请人,卢某的代理人只能是远在日本的女儿。受疫情影响女儿短时间内无法及时回国。儿子又期望尽快拿到判决书,方便其代父亲处理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为推动案件审理进程,分调裁中心法官助理朱淼淼在征得双方同意后,通过微信视频向被申请人的女儿询问其是否愿意担任被申请人的代理人、是否同意进行司法鉴定等。鉴于其本人无法到庭,朱淼淼将庭审笔录整理成图片通过微信向其发送,对方通过编辑图片的方式签字后发回,当庭打印后交申请人签字确认。整个过程均在“三同步”的记录下进行。事后,当事人对法院“以人为本、融汇变通”处理案件的方式表示满意和感谢。

本次网上交换证据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审判效率,还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疫情防控常态化之下,鼓楼区法院深度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依托互联网资源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为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开庭、调解等在线诉讼服务,真正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责任编辑:王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