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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在两同”建新功】员工监守自盗侵占货款 法院公正审判为企解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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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11-17 11:18:47 打印 字号: | |

这面锦旗不足以表达我们的感激之情,我们对纵法官真的很钦佩,严谨、认真,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1112日,某企业负责人刘某一大早就顶着寒风,专程来到鼓楼区法院给纵兆斌法官送锦旗,虽然被告还处于失联状态,判决书的欠款还未兑现,但是当事人被纵法官的专业水平、务实态度深深折服。

 

俗话说,日防夜防,家贼难防20165月至20176月前后,被告于某在徐州市某化肥贸易有限公司从事销售工作,期间私自侵占从客户处收取的货款7万余元,后被该公司发现,于2017122日向公司出具欠条一张,承诺于20171231日还清。此外,于某因个人生活需要从公司借款近3元,亦于同日向公司出具欠条一张,承诺于2018331日前还清。该公司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该公司曾去公安机关报案,但因未达入刑标准未予立案。

该公司属于辖区重点企业,主要从事化肥销售业务,之前从未发生过类似事件,员工监守自盗这件事给公司造成了恶劣影响,若不及时给出严肃处理意见,会给其他员工树立一个纵容员工为所欲为的企业形象,不利于企业管理,因此该企业急需法院给出一个公正、迅速的裁决,为其他销售员敲响警钟。由于被告于某始终处于下落不明的状态,法院穷尽一切措施无法送达,纵法官无奈联系原告公告送达,力求以最短的时间做出判决,赢得了原告公司的理解与支持。

案件判决后,纵兆斌法官结合法律规定,就企业关心的企业经营风险防范和员工管理制度的完善等方面给出了切实有效地意见建议,企业也深刻认识到了自身对员工监督管理的欠缺,表示一定从该案中吸取教训,今后在加强员工技能培训的同时,务必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强化风险防范,保障公司利益。

 

近年来,鼓楼区法院认真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工作理念,紧紧围绕为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优质司法服务的工作目标,面对涉企纠纷始终坚持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精准施策,健全涉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由坐堂问案上门服务”“售后服务延伸,力保裁判结果兼具法律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努力护航全区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责任编辑:王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