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娜,女,1981年11月生,山东大学法学学士学位,苏州大学法律硕士学历,2007年进入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工作。现任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2018年连续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19年12月被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共徐州市委宣传部等部门授予“徐州最美法官”称号。
“山有云气,蜿蜒入龙”,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悠久的历史文化为徐州这方宁静的土地赋予了“五省通衢”、“帝王之乡”的靓丽名片,同时也孕育了一代又一代敢想、敢拼、敢干的追梦人。
今天,我要给大家讲一个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郭娜。
1981年出生的郭娜,从小就是“风”一样的女子。为追寻公平正义的脚步,长大后果断选择学习法律。今年是她在鼓楼法院的第14个年头,这十几年来,她先后在立案庭、民一庭、执行局、刑庭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任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
长期的审判实践和法律思维训练,让郭娜成长为一名优秀的法治守护者、传播者和建设者。她常说,法官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必须时刻牢记公正的重要性,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优良作风,不断提高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坚守职业操守,做一名有良知的法官。
一声问候,一张笑脸,一杯热茶,一张椅子,也许是郭娜在民庭工作时缓解当事人激动情绪、有效化解矛盾的法宝。
在民一庭工作的五年里,郭娜审理了民事案件千余件,被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十佳调解标兵”和“全市零发改、零信访、零违纪法官”。
郭娜承办的张某诉陈某、某保险公司交通事故人身损失赔偿纠纷一案中,张某因交通事故头部受伤,呈植物人状态。但作为家庭顶梁柱的张某,上有七八十的老父亲要赡养,下有两个不到五岁的孩子要照顾,让本就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
张某妻子经常带着年幼的孩子到法院哭诉,声称如果法院不能让被告人全额赔偿,就和孩子一起在法院自杀。
面对这样一个情绪激动的女性,郭娜意识到给她解释法律规定,完全起不到效果,反而容易让她更激动。
后来她站在对方的角度去考虑问题,不厌其烦的倾听对方的诉请,理解他们心中所想,了解他们存在的现实困难,不使用冷冰冰的法言法语去沟通,用接地气的聊天方式与他们分析案情,一同寻找解决办法。在当事人情绪稳定后,再耐心细致的对其进行劝导,鼓励她勇敢地面对生活。
在交谈过程中,郭娜了解到张某的妻子一直在申请低保,但始终没成功。于是她主动向院领导汇报,由法院牵头,积极联系张某居住的街道办事处,希望为张某一家解决低保问题。
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努力,保险公司最终同意先行赔付保险费用,解决张某的医疗费。张某的妻子在拿到赔偿款后,高兴的赶到法院对郭娜表示感谢,并感激地说他们一家的低保问题也解决了。
用硬性的法律来绑住温暖的亲情,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仿佛已经变得司空见惯。养儿,也不一样防老。
家住徐州市鼓楼区下淀社区的75岁陈老太一纸诉状,含泪将她两个儿子告上了法庭,要求履行赡养义务,支付赡养费用。
行动受限的陈老太没有收入来源,身边没有一个人照顾,生活得尤为艰难。郭娜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原来,陈老太与老伴共生养两个儿子, 老伴多年前已经去世,大儿子因为拆迁房屋分配问题与母亲和弟弟发生过矛盾,所以现在不愿履行赡养义务。
郭娜意识到,这个家庭纠纷如果处理不当反而会加深母子间的矛盾。于是组织母子坐在一起,互相敞开心扉谈一谈。经过不懈地努力,大儿子说自己内心也很愧疚,因为觉得母亲偏心所以赌气不尽赡养义务,现在他认识到自己做错了,以后一定尽到长子的责任,为弟弟和孩子做出好榜样,并主动向母亲支付了赡养费。
弟弟见哥哥能够解开心结,也表示愿意与哥哥一起承担起赡养老母亲的责任。最终商定两兄弟每人每半年轮流照顾老母亲并每月支付赡养费500元。母子关系得以修复。
严谨的工作作风、科学的工作方法、出色的办案能力、喜人的工作成绩,让郭娜得到了领导的肯定,收获了同事的认可。
2014年郭娜调入被称为法院内部“黄埔军校”的刑事审判庭工作。刑事案件事关人的清白、自由,关系到一个人一生的前途乃至整个家庭的命运,所以严格的组织纪律、严谨的工作作风、高度紧张的工作氛围、极度自律的工作态度必须深深刻在每个刑庭人的骨子里。
“轻舌摇动是非立断,朱笔一落生死攸关。刑事法官要当好公平正义的卫士,既要有公道挚信,又要有裁判之能,必须勤于学习,用于实践,善于总结。”王涛副院长作为一名资深的刑事法官对郭娜的教诲让她牢记在心。几年来,经她办理的疑难、复杂、重大案件以及新型案件不下百余件,其中不乏在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或公安部、公安厅督办案件,件件堪称铁案。
刑事审判中,庭审是其中的关键环节。但要实现庭审效果的最大化,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必须要做充分,而庭前阅卷是庭前准备工作中最重要的环节。但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较短,普通程序的案件审理期限是3个月,简易程序仅有20天的时间,特别是碰到被告人众多、案件事实复杂的案件,卷宗材料多达几百、上千本,要从这些繁杂的证据中理清案件事实,就需要采用去粗取精、抓大放小、去伪存真的方法剥丝去茧,梳理清楚案件的来龙去脉,发现并及时解决问题。
在郭娜办理的一起13名被告人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中,通过阅卷她发现其中一名被告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可能尚未成年。
为查清这一重要量刑情节,她立即联系检察机关,并马不停蹄地赶往被告人居住地,找到村委会主任了解情况,走访群众,调取其学籍原始档案,确定被告人的真实年龄。使得上述证据在庭审中能够得到控辩双方的认可。
但有些案件只掌握书面的证据材料是不全面的,需要挖掘案件背后的真相。郭娜曾经办理过一起故意伤害案件,通过卷宗材料来看,事实非常清楚,被告人也认可对被害人实施了殴打行为,但被告人及被害人从侦查阶段开始就同时在信访,郭娜提高警惕的同时认识到,这个案件不好办!
于是她分别找被告人、被害人了解情况。原来被告人与被害人系单位同事,因为被害人的介入,被告人与其妻子离婚,被告人将被害人打伤后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心里觉得憋屈。而被害人因为被告人一直拒绝赔偿,也是不依不饶。
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郭娜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并通过其二人单位的领导对二人进行劝解,虽然二人最终没有达成和解协议,但均表示不再信访,相信法院能够公平公正的处理案件。在做出一审判决后,二人均服判息诉。
工作中的郭娜是“超级法官”,可生活中她也是两个孩子的“超级妈妈”。
2019年,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推进,鼓楼法院刑庭案多人少的状况越来越严峻,怀孕八个月的郭娜依然奋斗在工作的第一线。
“衡阳等2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系徐州鼓楼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案,由于该案涉案人数多,犯罪事实复杂,她利用节假日、休息日加班加点梳理案件事实。案件开庭审理,一审就是十几个小时,结束时郭娜的双腿、双脚早已肿胀不堪,只能扶着桌子缓慢挪下审判台。她抚摸着肚子对即将出世的宝宝说 :“谢谢你宝宝,谢谢你对妈妈工作的支持。”
休产假的前一天,她写好了判决书;进产房的前一天,她电话指导法官助理处理好该案的后续事宜 ;产后第18天,参与案件宣判。六月中旬的天气已经比较闷热,考虑到郭娜的身体情况,当天的法庭没有开空调,宣判结束,法袍下的衣服早已被汗水浸透。
产假还没休完,眼看着新一轮的恶势力犯罪案件进入审理阶段,郭娜又坐不住了,提前结束产假的她,迅速投入到工作中,并在半年的时间内,结案 62件。“虽然很辛苦,但是既然选择了就要做好!”她清楚地知道,在自己挚爱的工作面前,没有任何理由能让自己退缩,她要做的就是竭尽全力、做到最好。
2020年“扫黑除恶”工作进入了攻坚的一年,“臧品千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是鼓楼区办理的唯一一起涉黑案件,也是被上级挂牌督办的一起重大涉黑案件。郭娜同志再次挑起了该案审判的重担,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投入到该案的审理中,加班加点撰写出了近100页5万余字的判决书。
作为一名新时代青年法官,郭娜深知专业根基是立身之本,多年来她从没有停下学习的脚步。
工作之余,郭娜主编或参编了《劳动法百问通》《劳动合同完全法律指南》《侵权赔偿法律政策适用指引》等书籍,撰写的多篇论文、典型案例在《法制与社会》《江苏法制报》《徐州审判》《姑苏审判》等多家报刊杂志发表。2018年其参与撰写的案例—— “张爱民等十一人非法猎捕、出售、运输、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采用。
经手的每一个案例、起草的每一份判决书对郭娜而言都是一次学习、升华的机会。她所承办的案件和撰写的刑事判决书也多次被评为“优秀案件”和“优秀法律文书”,她所撰写的判决书连续多年在“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中荣获一等奖,结案率等各项质效指标均名列前茅,先后荣获“优秀法官”、“办案标兵”、“先进个人”、“十佳审判长”、“最美法官”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二次,办理的全国最大的网络贩卖野生动物案——“张爱民等十一人非法猎捕、出售、运输、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今日说法》以及各大媒体报道,并分别被最高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国十大刑事案件”、“全省十大案件”;办理的全国最大的“网络黄金”传销案——“李一新等十九人组织、领导传销案”入选“江苏法院2018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法庭上的郭娜严谨理性、严肃公正,但铁面无私的外表之下有着一颗温暖的心。“送法”进校园、进社区,“扫黑除恶”普法专场……递普法资料,答法律问题,说法律常识,讲法治故事,郭娜总是冲在普法的第一线。她总说:“我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把法律知识传递给更多的人,让更多的人知法、学法、守法、用法,从源头上尽量减少和避免违法犯罪的发生。”
拉德布鲁赫说过:“法官是法律由精神王国进入现实王国控制社会生活关系的大门,法律借助法官而降临尘世”。“作为新时代的法官,我们应当用充满激情的工作热情去诠释‘法官’的含义,践行着中国的法治梦想。”这是郭娜对自己的要求,也是她殷切的希望。
郭娜用数十年如一日的付出和奉献诠释着什么叫不负韶华,她把“人民法院为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作为工作信条,用对党和人民的忠诚,用对法治的敬畏,用对事业的热爱,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树立起人民好法官的标杆!
个人感悟
曾有人说:“法官是国家法律的化身,是社会正义和良知的象征。”这句话道出了“人民法官”在老百姓心目中的理想形象,神圣而又崇高。多年的审判经验,让我认识到法官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的审判权,我们头顶国徽、身穿法袍、手拿法槌、心怀天平,用一个个鲜活的案件来维护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如何做一名合格的法官,值得我们每一个人认真学习和思量。首先,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官要重视和坚持和谐司法、能动司法的审判、执行理念,重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其次,法官必须怀有对法律的虔诚信仰,秉承对法律的崇仰挚信,让内心对法律的纯正信仰成为指引自身工作、生活的最高准则。司法公正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正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只有公正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才能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提升法院、法官的公信力。再次,法官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要把好人情关、亲情关、说情关、委屈关,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抵御住社会的不正之气,守护住自己的廉洁底线。作为新时代的法官,我们应当用充满激情的工作 热情去诠释“法官”的含义,践行着中国的法治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