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上午,周磊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张某和贺某的来电,称在月星家居附近发现被执行人刘某行踪线索。周法官迅速召集备勤人员,整理相关材料前往拘传,20分钟到达现场后发现,被执行人正与申请执行人激烈争吵。
刘某作为两个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分别从张某和贺某处购买了木地板等装修建材,但一直未支付相应货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周磊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但被执行人既不主动申报财产情况也不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因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进入僵局。
周磊法官赶到现场之后,迅速控制局面,现场与被执行人对账、要求刘某偿还货款,但刘某仍以资金周转不开等理由企图逃避债务。周法官耐心对其进行法律释明,告知已对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和列入失信人名单等强制措施,如果拒不还款将对其进行拘留。在周法官耐心劝说下,被执行人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同意向两位申请执行人支付货款,但称身上没有现金,无法当场给付。细心的周法官发现申请执行人随身携带了POS机,遂要求刘某刷卡支付,最终刘某支付给了两位申请执行人一万两千余元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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