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班对象:朱恒胜,2009年3月至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任执行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员额法官,曾被市中院、区政府及本院评为“全市法院优秀法官”、“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等。
跟班人:董瑶,2018年进入鼓楼法院工作,现为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
为贯彻落实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教育引导青年干警更好地对标先进、履职尽责,鼓楼区法院于2021年3月24日正式启动了“跟班先进找差距”活动,我有幸跟班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员额法官朱恒胜老师学习。接触虽短,但收获良多,现将自己学习体会总结如下。
干一行爱一行,爱一行精一行
在正式跟班朱法官学习之前,我和朱法官接触不多,但从朱法官平时的言谈举止中,我感觉朱法官是一个平易近人、很好相处的人。跟班学习后,我了解到朱法官曾服过兵役,后从部队转业,并先后在司法局、法院工作,有着丰富的履历后,我对朱法官又多了一份尊重,既是对一位军人的尊重更是对一位阅历丰富的老法官的敬畏。
伴随着深入的交流、接触、跟班学习,我对朱法官有了更深的了解。朱法官作为转业军人,身上继承了军人“服从命令”的特质,无论是在司法局还是在法院,无论是作为执行员还是员额法官,朱法官在每一个岗位上都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敢于担当、敢闯敢试,在关键时刻毫无犹豫站出来,争当创新发展的“拓荒牛”。
朱法官跟我讲的在他做执行员时期的故事,让我感触颇深。那是一个平常又寒冷的日子,刘湾小区里突然热闹起来, 街上来了一支由十多人组成的腰鼓队,身穿鲜艳服装,敲锣打鼓、扭着秧歌、放着鞭炮,队伍中间有被人搀扶的70 多岁的老太太胡玉英,身旁跟着的是她的小儿子,还有村干部和身穿制服的法官。
这阵势引得人们驻足观望,相互打听发生了什么事。原来,胡老太与老伴育有三个儿子,住在自建的三间老房子里,1999年胡老太的老伴去世前口头要求三个儿子放弃继承并善待母亲,三间老屋全部归胡老太所有,三个儿子均同意并与母亲签署了放弃继承的声明书。胡老太又与小儿子张松签订了一份赠与合同,内容为:“私房叁间无偿赠与张松所有,张松保证赠与人的居住直至终年。”三兄弟与母亲一同办理了公证,后胡老太便一直与张松一家共同居住在老宅中。
2007年,房屋面临拆迁,张松与拆迁单位签订了安置协议,得到房屋四套,其中60 平方米两套、75 平方米一套、90 平方米一套,建筑面积共285平方米。不久,他将一套60 平方米的房屋卖掉,并要将另一套60平方米房屋装修、出租,一家人住到五楼或六楼上去,胡老太以自己年纪大了上楼腿疼为由表示不同意,便与儿子、儿媳产生矛盾。一气之下,胡老太离家在外租房居住,靠每月180元低保生活,还要用50 元交房租。无奈之下,胡老太向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庭审时,根据拆迁协议, 胡玉英至少享有80 平方米的拆迁安置房屋份额,因此小儿子不宜分割的抗辩主张,法院不予支持。由于小儿子不同意与母亲和解,法官最终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属于胡玉英。法院作出判决不到十天,张松就与妻子伍某协议离婚,并将三楼的房屋给了妻子,却没有让老母住进法院判决应当交付的五楼房屋,胡玉英又申请强制执行,该案由朱法官承办。
在接手该案件后,朱法官多次联系张松,张松却以各种理由搪塞,最后拒绝与法官见面。为尽快解决老人的居住问题,朱法官通过社区人民调解员了解张松的踪迹,在得到张松在家的消息后,立即邀请当地村书记、人民调解员赶往张松处,当时正遇瓢泼大雨,大家的衣服全被淋湿。找到张松后,朱法官对张松展开了苦口婆心的劝说,从道德民俗对老人的赡养要求到婚姻法对遗产继承、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从政府拆迁政策对老人的补偿费规定到张松与母亲签订的协议内容;从法院判决确认的义务到拒不执行可能承担的不利后果等对其宣传教育。最终经过朱法官细致耐心的调解,张松的亲情终于被唤醒,朱法官还答应老人在她看好的“黄道吉日”那天来帮她搬家。看到这些,张松感动地说:“请大家放心,我今后一定会善待老母的,明天就去请腰鼓队, 敲锣打鼓放鞭炮把老母接回来,也感谢朱法官耐心的工作”。这便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朱法官处理该案的过程,不仅让我看到了一个循循善诱、一心为群众办实事的好法官形象,更让我看到了军人身上那种坚持不懈的品质。作为一个初入职场不久的年轻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不断地提升自己,学习朱法官的这种任劳任怨、坚持不懈的精神,同时心怀正义和善良之心,在司法审判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化身调解能手,巧妙处理纠纷
朱法官坚持对案件“能调则调、当判则判”,他善于运用调解技巧化解矛盾纠纷,力争案结事了。2018年我院速裁庭成立,朱法官调入速裁庭工作,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他也不忘创新钻研,迅速地适应了新的角色,做出了出色成绩。2018年的那次巧用巡回审判,立案三天即一次性调解三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2018年9月13日,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速裁中心拉开了成立以来第一场巡回审判的序幕,而朱法官便是速裁巡回审判的先锋。2018年9月10日,周某、王某、林某三位老人来到鼓楼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立案,想要起诉以前的邻居秦某,让她履行还款义务。朱法官经过了解发现,秦某当时因为着急用钱,曾向周某借过1500元,向王某借过2000元,向林某借过3000元,三笔借款均有秦某签字的欠条为据。拿到案件后,朱法官考虑到三名原告年龄均在70岁以上,最大的已经超过90岁,而且被告的年龄也已近80岁,遂通过电话通知的方式确定三天后到被告所居住的社区进行巡回审判。
9月13日早上,朱法官早早来到秦某所在的社区,三位原告以及被告秦某也来到了社区。朱法官先是向被告秦某了解具体案件情况,后又耐心对双方进行了调解。朱法官从秦某处了解到,秦某当时是为了自己的女儿借钱,但是现在住在儿子家里,思想上有负担才一直没有还钱。为了防止老人过于激动,朱法官开始做秦某儿子、儿媳的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在朱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三原告与被告达成和解,被告秦某的儿子、儿媳当即向三位原告偿还了借款。该案件也被中国新闻网等媒体报道。
朱法官说,审理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案件一定要在透彻钻研法律、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深入社区和基层全面了解当事人纠纷的根源,也要综合法律政策规定、争议标的现状、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努力将案件的处理对当事人调解到位、释明到位,力求让每一个案件的处理结果达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朱法官的一席话让我受益匪浅,对我开展调解工作有了很大帮助,我也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学习提升自己。
刚正不阿、两袖清风,清清白白好公仆
作为一名党员,朱法官时刻牢记党的宗旨,积极履行审判职能。他廉洁自律、司法作风优良,无违法违纪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损害司法形象的相关情况,始终坚定不移地按照最高院“八不准”、中纪委禁令等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
在跟随朱法官开庭学习的过程中,在庭前准备阶段,朱法官总是认真细致地阅卷,做好开庭提纲,以便开庭时能够有的放矢;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朱法官注意保护双方当事人的诉权,让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充分举证、表达自己的意见,同时能够严格遵守庭审程序的规范要求,对当事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尽力做到文明、礼貌、耐心、细致。朱法官在法院工作的十余年来,其秉公办案、刚正不阿的态度多次受到当事人的赞誉,从未因司法行为不规范、不文明而受到当事人的投诉或信访。
结语
通过跟班学习,我从朱法官身上学到了成为一名优秀法官应当具备的条件和素质,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也将对标朱法官的优良品质,不断提升自己。
一是要爱岗敬业,不断学习
我们在人生中要担任很多角色,作为法院人也会根据工作需要调换工作部门,面对新的工作、新的挑战,我们要克服畏难情绪、迎难而上,加强业务能力,不断深入学习,以最快的速度融入到新的工作岗位中去,在新的岗位上做出新的成绩。
二是要贴近群众,耐心细致
法官的工作要每天面对形形色色的当事人,“群众面前无小事”,在工作中,我们要深入了解群众的诉求,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以群众关心的问题为切入点,以最高效的方法耐心、细致地回应群众的诉求。
三是要秉公执法、廉洁奉公
“心底无私天地宽”,作为执法者,我们应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并不断加强对政治理论的学习。同时,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应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办“人情案”、“关系案”,始终保持清正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