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清玄曾说过,“人间最美是清欢”,清欢可以是一种生活姿态,也可以是一种追求自我价值的方式。而对于朱静而言,最美的清欢则是她对法律的追求和对法官职业的热爱,是公平正义的初心,还有引导大众走上法治道路的梦想。
是阳光方能温暖他人
作为新时代的人民法官,朱静始终不忘“司法为民”宗旨,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思想,群众观念强;关注当事人和群众的司法需求,是人民群众的暖心人。2019年5月,徐州市鼓楼区法院收到一封来自辽宁省大连市罗律师来信,称赞朱静“从保护企业权益出发,在及时审查我司诉讼保全申请,并建议补全相关材料……亲眼目睹了贵院法官专业高效办事效率,不虚此行”并“代表个人及受委托企业表达最诚挚的敬意和谢意。”
类似这样的感谢信、函或锦旗,朱静的办公室还有许多;工作中,朱静努力让自己变得像太阳一样温暖,她认为,多为当事人考虑一点,办案效率就会提高一点,人民群众就更满意一点,司法的温度就会更厚重一点。
有自信方会有担当
从事商事审判好比经济趋势的把脉人和经济风险的预判者,掌握经济政策的动向、提示营商环境的风险、维护诚信经营的秩序是朱静的追求。作为一名新时代的人民法官,秉持审判暨要解决矛盾、维护诚信经营,又要防范风险、减少纠纷再生的理念,朱静并不满足于就案办案,而是在最高法院“提供高质量司法保障,依法优化营商环境”精神的指导下,坚持不懈走定纷止争处理纠纷与兼顾企业良性发展相统一的审判道路,也避免了许多一方商事主体因纠纷导致经营环境突然恶化等因素带来的更多负面社会问题。朱静在审理案件中善于运用女性法官特有的细心耐心、法律思维和处世智慧,将涉诉公司作为普法对象,将涉案公司存在的法律风险总结告知,传授法律风险防范方法;同时注重引导当事人双方换位思考,从大局出发、从长远合作出发、从个体利益与整体利益双赢的价值最大化出发开展调解,审理的案件常常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有担当才敢迎接新考验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人民法院司法公正更多的还体现在司法公开上。司法改革的大潮赋予新时代法官新的使命与新的考验。庭审直播、文书上网、程序公开等等,看似简单的司法公开内容实际对法官有了更高的要求。庭审掌控能力、证据甄别与判断、正确适用法律、程序操作规范、当事人权益平等保护等一系列工作在司法公开背景下,都是对年轻法官的考验。朱静勇于接受挑战,在司法公开试运行阶段,主动请缨,积极配合软硬件调试,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建议;而她自己则花费更多的时间对庭审细节作充分准备、深入研究以保障庭审规范。
看得见方会信得过
朱静明白一个道理,若让当事人信得过,而自己就要过得硬。办理商事案件多年,她利用工作之余,加强政治与业务理论学习,并不断思考、总结经验,撰写的《是谁动了诉前保全中司法权威的奶酪》获江苏省法官协会有奖征文优秀作品奖、《实现担保物权纠纷案件实务研究》论文收录于“新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司法实践”研讨会论文集;20余篇宣传文章在国家、省市报纸及网站发表;撰写的法律文书先后荣获市中院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办理的李某诉鼓楼某办事处承包经营纠纷一案,被评为2015年度全市重大疑难案件;办理的淮北某公司诉某银行因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一案被评为2018年全市重大疑难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