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崔某与吴某等6人到张某承包的淮海西路万科城某栋楼工地进行填墙缝、刷刮腻子,双方口头约定了工程总价款1.5万元。施工期间,崔某代垫款项1万元。而张某在支付5000元后,对剩余1万元工程款迟迟未支付。崔某多次催要未果,于2021年2月来到鼓楼区法院,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为早日化解纠纷,帮助崔某尽早要回代垫款项,鼓楼区法院及时向崔某宣传诉前委派调解的特点与优势,在经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派给鼓楼区非诉讼服务中心进行调解。非诉服务中心调解员段筱琪、朱丹丽收案后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确定调解时间,经过耐心的沟通协调,双方最终确定了调解方案和付款时间。但因崔某对张某的还款承诺存在疑虑,担心张某不能按期付款。为解决崔某的后顾之忧,调解员联系速裁法官,在速裁法官的指导下,当事人就达成的调解协议申请了司法确认。
鼓楼区法院在接到司法确认申请后,充分发挥委派调解+司法确认化解矛盾纠纷的优势,立即通过诉调对接通道予以立案。分调裁中心侯盈庭长在收到此案后,当日对调解协议的内容、形式和证据进行审查,制作出民事裁定书,确认该调解协议有效。
2021年2月12日,张某如期将工程款支付给了崔某。崔某对调解过程和调解结果非常满意,于2012年2月19日为法官和非诉服务中心的调解员送来了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