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鼓楼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占用小区公共道路停车而引发的纠纷。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蔡鸣春发现,涉案小区虽有地下停车库及路面停车位,但不能完全满足业主车辆的停放需求,把车停在小区公共道路就成了普遍现象,而物业公司出于没有执法权的考量,在日常管理中也缺乏有效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业主的正常出行,小区停车纠纷频发。
鼓楼区法院办案人员没有就案办案,而是本着推动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的目的,和网格法官匡伟一起,走进社区、走到现场,和社区居委会人员、业主代表、物业公司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分析研判纠纷起因,寻求最优的解决方案。通过座谈交流,鼓楼区法院法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帮助、指导基层自治组织查缺补漏,加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从源头解决产生纠纷的根源。
这是鼓楼区法院有效贯彻“八必进”工作法的一个缩影,通过从个案及时发现社会治理漏洞,依托“法官进网格”,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并提出意见建议,更加精准地将矛盾隐患导入法治化轨道,推动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