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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经济报》2月29日-徐州首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妨害公务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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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2-29 09:44:49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讯 (记者 曾 伟)2月26日上午,徐州鼓楼法院通过“云上法庭”平台远程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妨害公务案,当庭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赵某华有期徒刑八个月。案件审理过程中,徐州鼓楼法院根据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精神,用足用好法律规定,依法及时、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2月24日立案,鉴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适用速裁程序于2月26日进行审理,且为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依法为其指定辩护人,当庭宣判。  
责任编辑:王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