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激励队伍,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表彰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全国法院200个集体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259名同志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
其中,鼓楼法院周琪同志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周琪,先后担任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研究室主任,现任政治部主任科员。该同志长期从事法院办公室、研究室工作,敢担当、善作为,愿奉献,成绩突出,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获最高法院表彰,连续十年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多次受到市政法委、市人大、市中院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