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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问答(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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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6-11 14:03:20 打印 字号: | |

Q:什么是黑社会性质组织?

A:《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1)组织特征。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经济特征。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3)行为特征。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4)危害性特征。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Q:什么是“恶势力”?

A: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团伙。

Q:什么是黑恶势力实施的“软暴力”?

A:黑恶势力实施的“软暴力”是指为谋取不法利益或者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破坏经济秩序、社会秩序的行为。

 

来源:徐州日报

责任编辑:鼓楼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