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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快速反应:鼓楼法院雷霆出击成功异地扣押挖掘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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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10-18 16:23:38 打印 字号: | |

 

      10月18日清晨,鼓楼法院执行局干警赵广增接到申请人电话举报,通过GPS定位,发现涉案大型挖掘机设备出现在安徽省灵璧县境内。徐峰局长经向院领导汇报后,决定对该设备采取强制扣押措施,随即组织8名执行干警驱车前往灵璧县尤集镇。因异地扣押风险较大,徐峰局长同时联系灵璧法院执行局请求协助执行。

       因挖掘机所在位置离灵璧法院尤集法庭较近,灵璧法院执行局李局长联系尤集法庭刘庭长派员协助我院执行。到达灵璧境内后,在灵璧法院尤集法庭干警配合下,一同前往挖掘机所在的采石场。

 

 

 

       到达挖掘机所在地点后,经过勘查,发现这是一个采石场,无人在现场。经核对挖掘机编号无误后,我院即开始实施扣押。在扣押过程中,被执行人张甲到达现场,表示要与申请执行人协商付一部分租金,希望不要扣押该挖掘机。

      经承办人现场释明法律后,告知因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系依法扣押财产,并向其送达扣押裁定书和扣押清单,同时告知其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表示想与申请人谈一下租金支付的问题,承办人向其释次日可前往鼓楼法院与申请人商谈,如商谈不成人民法院将依法处分查封物。后被执行人配合签收法律文书并交出挖掘机。

 

       因工地所在位置较为偏远,离主干道尚有十公里左右距离,加之村内道路较为脆弱,挖掘机行进过程中履带会毁损村镇路面。为维护公共利益,承办人要求运输机械板车司机将板车开进采石场附近后,直接将挖掘机装车后运出。未想村内路障较多无法,板车无法调头,完全靠倒车走完十公里的路程才到达扣押现场。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艰难前行,于当日下午四点完成扣押,挖掘机顺利装车运出。

责任编辑:王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