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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见证|光阴眼中法院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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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9-05 16:46:06 打印 字号: | |

 

      今年夏天,一位从英国回国探亲的友人参观了我所在的基层法院。在英国打过两场官司的她深有感触地说,中国法院的模样突破了她的想象,法院信息化水平之先进、司法公开程度之透明、办案效率之高、诉讼收费之低及法官的亲民态度,已远远超出了她所想象中的法院,更是超越了她所了解的英国法院。

      国外法院的模样我不甚了解,但对我所在法院来说,改革开放这40年,尤其是我亲历的近30年间的变化,可谓天翻地覆。

      1988年我大学毕业考进法院,当时的办公大楼里有区属六家单位,法院约占1000多平方;因为只有六个法庭,不少案件要在办公室开庭,法警人少也没有独立成队,“法官审案同事办公+照应”是常有的事儿;那时办公楼里没有暖气空调和电脑,书记员开庭记录都是手写,夏天汗流浃背,冬天手脚冰凉。全院只有一辆“金杯”面包车用来提押犯人、一辆带蜗斗的警用摩托车用来处理紧急公务,法官外出办案、送达都是骑自行车。那时也没有打印机,法律文书印制依靠全院仅有的一台老式铅质字模打字机,字模敲到蜡纸上,再把蜡纸平铺在油墨箱里,类似刷墙用的滚筒蘸了油墨一页页印文书;我还在钢板上刻印过蜡纸,用来印制法院的其他文件;如今法院用的是集彩色打印、复印、扫描、还能装订的多功能一体机,以往的油印机估计已成文物了。

 

▲1958年冬季,开庭时需手写记录,然后用全院仅有的一台老式铅质字模打字机制作,用蜡纸油墨印制判决书

 

▲如今,集彩色打印、复印、扫描、还能装订的多功能一体机

 

 

      而这种办公条件在我的庭长张士友看来已进步很多。张庭长说,1982年他刚到法院时,法院“藏”在一个窄窄的街巷里,一处闲置的仓库被改造成审判法庭,年久失修,屋面常常漏雨,附近环境破旧,道路泥泞,又因为在一家商场的后院,常常被群众误以为是公厕。法庭陈设简陋,夏天漏雨,冬天透风,没有电风扇也没有取暖炉;两张长方桌连起来,铺块儿深色的台布就成了审判台;簿簿的灰土墙上挂不住国徽,只好把国徽挂到房梁上。

 

▲1982年,法官着便装在破旧的法庭开庭

▲国徽挂到房梁上

      那时法院没有汽车,开庭提押犯人向市中院或区委借车还要排队;法官也没有统一的制服,如果没有审判长和书记员的标牌,很难区分法庭内人员的身份;直到1984年全国法院、检察院才有了统一的浅灰色翻领制服。此后又有了92式、2000式西装式制服及法袍,越来越体现出法官文明、公正与权威的形象。

 

▲1984年,春秋季制服

▲1992年,冬季制服

▲2000式法院西装制服
▲2000式法院法官袍、
      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法院案件越来越多,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也加快了步伐。我印象最深的是1997年1月1日开始实施了素有“人权法”和“小宪法”之称的新修订《刑事诉讼法》,这是法治建设进程中的里程碑。“97刑诉法”不但使我国的刑事诉讼制度体系更加完整,而且在立法上从更多方面注重了人权保护。从那时起死刑的执行有了注射方式,宣判刑事案件一律要在楼堂内,不再允许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游街示众和广场式公处公判;而此前广场式公处公判常常是严打和震慑犯罪的重要手段。
▲1998年9月区法院在古彭广场举行公处公判发赃大会
▲鼓楼法院借用徐州中院法庭开庭审判重大盗窃案件
      1998年至2003年最高法院开始“一·五”司法改革,这期间人民法院初步建立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审判机构,完善了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审判体系。法院的组织制度更加合理,扩大了合议庭和独任法官的审判权限,实施了法院执行工作新机制,确立了法官职业化和书记员单独序列的新目标,法院人力资源配置日趋合理。在此期间我院建设了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审判办公大楼并于2003年10月迁入新址;许多基层法院也如我们一样,伴随国家经济的发展,加速了司法装备建设,极大的改善了审判执行的物质条件,开启了法院历史的崭新篇章。
▲1995年,行政审判庭为纪念行政诉讼法颁布五周年开展法律咨询
      后来的人民法院“二·五”、“三·五”改革,让我们的建筑面积15800平方米的法院也悄悄改变着模样。办公区设了法官办公室、会议室、图书资料室、院史馆、健身房、室内羽毛球场等,冬暖夏凉,环境舒适。审判区设有大、中、小法庭28个,配有计算机、网络监控系统、庭审图文声像、证据展示、同步录音录像、笔录显示和远程庭审功能,实现了互联网庭审直播;诉讼服务实现了网上立案及查询、电子送达、档案数字化利用、智能机器人答疑等。互联网的普及应用,使执行法官足不出户即可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财产开展查询、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执行指挥车可锁定目标、远程开展执行工作……这一切都大大提升了办案效率。

▲鼓楼法院迁入新址

 

 

▲互联网使用之初,法官用QQ视频审判一起跨国离婚案,极大的方便了当事人诉讼

 

▲少年儿童与导诉智能机器人交流

 

▲法官在集过程指挥、财产查控、案件管理、突发事件处置等多项功能的执行指挥中心,调度指挥执行行动

      30多年来,法院的模样远不止于外观、硬件或法官仪表上的极大改善,伴随着综合国力的提高,我国的法治建设和司法制度也渐成体系。我们欣喜地看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理念已扎根于法院人的内心;诉讼制度进一步完善,依法公开审判、人民陪审员参审、互联网庭审直播….公开透明的司法彰显了人民法院敞开大门、接受社会监督的底气;改革完善了死刑案件的审判、复核程序,有错必纠,更加尊重和保障人权;健全了执行机构、完善了执行程序,运用“互联网+”技术,形成了以财产查控、财产保全、财产处分、快速反应、远程指挥、信用惩戒为内容的一体化执行新模式,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并向着“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司法便民利民的举措更加丰富,巡回审判、社区司法服务站、线上智能提供法律咨询、费用计算、量刑预测、诉讼调解无缝对接、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民意沟通表达机制、小额速裁制度日益完善……还有许多改革已经开展:科学的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质效评估体系正在运行;案件指导制度正在建立和完善,司法尺度逐步统一;审判团队建设、法官职业保障、员额法官考评、法官助理适用等关于司法人员科学管理的配套改革机制,正在挖掘和释放出新的“审判力”……

 

      这许许多多的改革与创新,发生在我们身边、溶入人们的生活、改善着社会的环境,并逐渐被人民理解、认同和维护;一些重要的法治改革和法治事件也在过去的每天,以文字、照片、视频、电影等多种形式,陆续被写入历史,也加速了公民信仰法律、依法办事的进程。所有这些,如我们曾经珍藏的老照片一样,都将成为再现历史、面对未来的宝贵财富;而我们,也因参与过、见证过法院的发展而倍感欣慰和自豪,并对法院更美好的模样、更光明的未来充满自信、祝福和期待。

责任编辑:王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