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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好心”办了“坏事”!父子二人帮助他人逃避执行双双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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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5-24 17:09:26 打印 字号: | |

 

      5月23日早上7时,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了“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其中有一起案件,被执行人名下一直未查到可供执行财产,且长期躲避执行。这天早上,鼓楼法院执行局的盛如虎等执行人员再次驱车前往铜山区柳新镇苏家村,查找被执行人苏某的下落,这次执行,虽然过程有些曲折,但幸运的是,成功扣押了被执行人苏某借其舅舅之名购买的汽车一辆。

 

      事情要从8年前开始说起。2010年5月10日14时许,被告苏某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车沿二环西由北向南行驶到黄河北路交叉路口时,与原告吴某骑自行车相撞发生事故,致吴某受伤住院治疗,进行了右下肢股骨下段截肢术,住院75天后出院。该事故经徐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泉山大队认定,被告苏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吴某无责任。上述涉案车辆均未投保交强,最终法院判决车主袁某及驾驶员苏某共同承担赔偿款共计70余万元。2011年,事故受害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7年间,被执行人苏某仅支付受害人1万余元,此后便一直躲避执行,执行干警多次前往其家中均未成功传唤。

 

 

      5月23日,执行局干警盛如虎率队前往其家中再次对其进行传唤,来到家中后,见到一彪形大汉在床上睡觉,干警依法对其身份进行核实。该人自称是苏某的哥哥,身份证在另一间房子里;待穿好衣服带干警来到一个小巷口处,其称房门已锁,钥匙未带,执行干警上门核实是否锁门时,他趁干警不备,转头就跑。农村巷口七纵八横,执行干警无法找到其逃跑的路径,追踪未果。后干警回到其家中对其住所进行搜查,依法扣押了苹果手机一部和黄金项链一条;对其停在门口的车辆,通过对车辆登记信息进行核实,发现车辆登记在案外人许某甲名下。但是,根据登记信息显示的联系电话,拨打该电话后,刚刚扣押的手机却响了起来。后许某甲及其儿子许某乙来到现场,称车辆为许某甲购买,由其儿子许某乙使用,昨天才借给苏某的。

 

 

      随后,盛如虎等人对许氏父子二人的陈述事实制作笔录,并告知二人如虚假陈述将涉嫌妨害执行,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这时,父子二人均表示不愿签字,并阻碍执行干警扣押车辆。因该案长期执行未能查到可供执行财产,此次执行可能是一次重大转机。盛如虎法官当即向执行局长徐峰汇报,徐局长向院领导汇报后紧急调集干警增援。抵达现场后,支援警力将现场相关人员进行控制,徐局长对父子二人进行单独询问,力求各个击破。通过释法析理,许某乙逐渐认识其错误,承认了该车辆为苏某借其父亲许某甲之名购买。许某甲一开始拒不承认自己之前的虚假陈述,但最终迫于法律的压力,承认了苏某借其身份购车的行为。

 

 

      目前,涉案车辆已被鼓楼法院依法扣押,许氏父子二人也因阻碍执行,分别被处以罚款5000元、3000元。

 

 

责任编辑:王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