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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员法施行后江苏省首例7人合议庭审理制售假币案在鼓楼法院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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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5-10 17:05:16 打印 字号: | |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5月10日组成“3名审判员+4名陪审员”的7人大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制售假币案。这是《人民陪审员法》施行后,江苏法院首例适用7人合议庭审理案件,具有一定的普法意义和历史意义。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出:被告人李某甲、李某乙,在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堤口庄南段的一个出租房内,使用打印机、烫金机等工具伪造货币并对外出售牟利,数额特别巨大,影响特别恶劣,应当以伪造货币罪追究二人的刑事责任。

    依据今年4月27日开始施行的陪审员法,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7人合议庭进行审理。在庭审之前,法院通过随机选取的程序选择了四名具有不同行业背景的陪审员,充分发挥了司法民主,保障了各方的诉讼权益。

    本次庭审,数十名人大代表现场旁听了此案。庭审结束后,全体合议庭成员对此案进行了合议,随后徐州鼓楼法院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案件的审理情况等。江苏省电视台、徐州市电视台、徐州广播电台以及《都市晨报》和《彭城晚报》等多家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责任编辑:王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