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说起十年,很多人会想到陈奕迅演唱的歌曲《十年》。十年,说长不长,说短,人生又有几个十年?
时光荏苒,不知不觉间我进入法院工作也十个年头了。十年间,在很多前辈的带领下,我从一名菜鸟书记员成长为一名法官,记不清审理了多少个案件,接待过多少名当事人,主持过多少次调解……
面对形形色色的当事人和各种疑难复杂的案件,时而迷茫、时而困惑、时而纠结、时而欣喜。十年的法律人生涯不断砥砺着我,让我时常反思自己:我做得是否已经足够好?我应该成为一名怎样的法官?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
从事民事审判近六年的时间里,我明白了:天平两边,一边是法,一边是情。民事案件牵涉的更多是普通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在处理案件时,法、理、情都要兼顾。
2010年10月的一天,李氏两兄弟因为房屋继承纠纷诉至法院,两人在法庭上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手心手背都是肉,年迈的老母亲看着两个儿子失声痛哭。经过一上午的庭审后,我对案件事实和两兄弟的矛盾之处了然于胸,当下决定将案件放在社区,邀请人民调解员到场旁听,并参与调解,借助人民调解员在当地的威望以及对风土人情的了解,给兄弟二人做调解工作,最终二人化干戈为玉帛。
在法院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执行难,难于上青天。看似好笑,实则反映了执行法官的工作强度大、难度高。 2012年,我刚刚从成为母亲的喜悦中回过神来,就被调入执行局,成为了一名执行法官,从此天南海北、白加黑、五加二,成了我的代名词。
有一次,为了执结一起案件,我与同事用了整整十天时间,穿梭于五个省市之间,终于成功追回执行款。但当我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里时,看到女儿盯着我眼睛中满是陌生与疏离,我只能背过身去悄悄抹掉眼角的泪水。
2014年,我丰富多彩的法院生活又增添了浓重的一笔,我成为了一名刑事法官。刑庭是法院内部的“黄埔军校”,因为刑事案件关乎人的清白、自由,罪与非罪、罪轻罪重直接关系到一个人一生的命运甚至一个家庭所有人的命运。所以刑庭实行的是半军事化管理,在保障法官公正独立审判的同时,严格的组织纪律、严谨的工作作风、高度紧张的工作氛围和极度自律的工作态度,深入到每个刑庭法官的骨子里。
此外,刑事审判要达到惩罚和教育的统一,因此警示教育工作也是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去年上半年,我对五起醉驾案件到驾校进行巡回审判,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法官是一个终身学习的职业。社会不断变化,时代不停发展,要想做一个称职的法律人,就需要不断学习、了解新的法律知识和判例。黑夜给了我们黑色的眼睛,就让我们用它来寻找光明和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