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精神,全面落实中央深改组《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的要求,徐州鼓楼法院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的基本原则,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与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紧密结合,大力开展繁简分流与多元矛盾化解工作。
2017年8月,我院分别在徐州市工程机械商会、鼓楼区金融工作办公室、鼓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挂牌成立了调解工作室、巡回审判点与司法服务站。
8月18日下午,我院在徐州市工程机械商会挂牌成立“徐州市鼓楼区工程机械商会纠纷调解工作室”、“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巡回审判点”。
8月28日下午,我院在鼓楼区金融工作办公室挂牌成立“金融司法服务站”。
8月31日上午,我院在鼓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挂牌成立“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巡回审判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