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上午,虽说已出了伏天但天气依然炎热,体弱多病的车师傅在老伴的陪伴下,迫不急待的从十几里以外的家里赶到鼓楼法院,他们给办理执行案件的执行员蒯兴送来锦旗,由衷地感谢蒯兴对其案件所做的工作。
车师傅今年六十岁,多年前因帮人做生意,他把8万元钱借给了朋友伏某,后因伏某到期未能偿还借款,车师傅将伏某告上法庭。经法庭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伏某于2016年月11月30日前一次给付车师傅本金利息及各项损失10万元;然而到期后伏某再次食言,无奈之下,车师傅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今年2月,蒯兴接到执行案件后,先后两次到伏某家中均未能找伏某,查伏某名下也没有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和车辆。在调查过程中,蒯兴得知伏某在大庙镇大湖渔塘有一笔拆迁款,便带领助手不顾雪天路滑火速赶到大庙镇政府欲冻结该款。后被告知该笔拆迁款先后被贾汪、铜山两家法院先予冻结,已无剩余款项可供执行。
在此后的执行过程中,蒯兴又多次查询了银行和信用社,仅一家信用社有伏某名下的两笔存款,但也被其他法院先行冻结。经再三调查,今年7月蒯兴发现伏某刚退休不久,其名下有一新开设的养老金账户,遂将该账户进行了查封。
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的做工作,伏某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后果有了深刻的认识,车师傅对伏某无法一次性给付执行款也表示理解,伏某同意由法院扣划其退休工资至法院账户,车师傅每半年到法院领取一次直至案款执行完毕。8月19日,车师傅从法院领取了第一笔案件执行款24000元。
在给蒯兴送锦旗的现场,车师傅激动的说:“蒯法官为了我的案子,不管是天寒地冻还是酷热难当,从初春到盛夏,跑了无数趟帮我查封、找人、找钱,不但耐心客气,还很有工作方法,这期间连我家一口水都没喝过,有这样公正廉洁的好法官办案,俺们百姓信得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