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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法院:将院、庭长办案常态化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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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6-14 15:30:38 打印 字号: | |
  2017年6月12日14:00,徐州鼓楼法院科技法庭,此时座无虚席,鼓楼区人大代表、社区居民代表100余人,前来旁听庭审。法院审理的是一起飞车抢夺案,主审该案的是四级高级法官、鼓楼法院院长岳彩领。

今年3月,某工地打零工的郭某在短短8天时间内,驾驶无牌照两轮摩托车,多次在深夜尾随骑行电动车的单身女性,行至偏僻路段,趁其不备,夺取其电动车筐或外套口袋内的财物,共抢夺现金830余元,造成一名被害女性身体两处轻微伤,另一名被害女性产生严重的精神压力,当晚还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被歹徒抢夺财物的信息。被告人又主动交待,其在被捕前两日晚还跟踪并猥亵二名女性(另案处理)。该案的发生影响了案发地群众工作、生活,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鼓楼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趁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了抢夺罪。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多方努力,被告人的亲属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并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根据被告人郭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法院当庭进行了宣判:被告人郭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一千元。

庭审后,一位人大代表在评议表中写到:庭审程序严格规范,审判人员驾驭庭审能力强,庭审简明扼要,提问水平高,法庭秩序良好,审判人员、法警着装标准。审判过程中,适用法律正确,维护了国家法律权威和被告人利益,我对这次庭审全都打了优秀,为院长审理案件进行点赞。

主审该案的鼓楼法院院长岳彩领提醒市民:

⊙夏日已至,市民衣着减少、户外活动逐渐增多,“抢夺”等街头侵财性犯罪有所反弹,单身女性尽量避免选择夜间独自出行。

⊙在骑行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时,不要随意将挎包放置在自行车或电动车的车筐内。

⊙夜间出行或行驶在偏僻路段时,细心观察周围环境及骑摩托车跟随行驶的人。发现危险,应及时呼救或拨打110报警。

另外,岳彩领院长还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无证机动车辆的交易、管理,加强对工地等人员流动大的场所管理和监督,从源头上遏制抢夺等犯罪行为的生存空间。

⊙近年来,为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员额制改革,鼓楼法院院、庭长纷纷回归法官本位,回归审判岗位,专注于一线办案,带领合议庭深入研究案情,切实把中央司法改革精神落到实处,真正实现“法院司法行政事务与审判权相分离”。

⊙为使院、庭长办案成为常态化,鼓楼法院院领导积极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如岳院长去年主审了被评为“2016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刑事案件”“江苏法院2016年度十大典型案件”的“全国最大网络贩卖野生动物案”,社会效果良好,被最高院、省、市法院及市委宣传部给予充分肯定,《新闻联播》、《今日说法》等中央媒体争先报道。

⊙今年1至5月份,鼓楼法院院、庭长共办理案件1645件,占全院结案总数的48.16%,在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方面做出了表率。
责任编辑:高婉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