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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手机少女私审盗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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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2-26 14:03:47 打印 字号: | |
  16岁的小敏与17岁的小薇均是江苏省某职高的学生,在一次朋友聚会后,小敏发现自己随身携带的包不见了,包中有几十元钱和一部苹果手机,后经朋友提醒,小敏得知自己的包被同学小金偷走。

  后来,小敏等4人以赔偿财物损失为由强行将小金带至小薇的出租屋内。4人先是将小金捆绑了起来,质问小金是否偷了包,后小金承认偷包并表示拿走财物后将包扔掉了。随后,小敏等人又从小金身上搜出丢失的手机,后用拖鞋、衣架殴打小金,并让其写下欠条,还强迫其脱光上衣并对其拍照、录像。此后,小金趁小敏等人熟睡后开门逃走。然而,没多久,小金却发现自己受胁迫拍摄的裸照被传至网络。

  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在对此案开庭审理时,小敏与小薇(其他人另案处理)均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但辩称自己的行为是为了拿回被偷走的财物,属于私力救济,并非违法行为。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当事人小敏与小薇完全可以通过报警方法救济自己的财产权,要求公安机关出面解决,向小金讨要被盗财物,但她们却采取限制他人自由、非法拘禁的方式,以恶治恶,不属于私力救济。因小敏和小薇二人以限制他人自由方式向他人讨要被盗财物,该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因二人为未成年人且是初犯,遂依法判处二人拘役三个月,缓刑一年。
责任编辑:高婉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