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耐心和用心,化解了我们的难题。”3月1日江苏省徐州市的两名执行案件当事人在徐州鼓楼法院法官的耐心调解 下,愉快的达成了房屋迁出协议。
2015年2月杨某与张某就一借款合同签署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杨某还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后因张某的执行申请及杨某的同意,法院对杨某的房屋依法进行淘宝网司法拍卖。拍卖成交后杨某后悔,认为成交价低而拒绝向买受人交付房屋。
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地做法律释明和思想工作并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高”措施,杨某同意搬出房屋,并主动补偿给买受人1000元,作为多住一个多月的房租。当日,杨某还配合买受人办理了水电煤气及物业费用的相关支付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