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徐州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刘慎辉、徐州市律师协会会长陈秋、副会长宋晚霞及市中院财产保全中心主任李军川一行对鼓楼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进行专项检查。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主要是指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法院将暂时终结执行程序并做结案处理,待发现财产后继续恢复执行的一项制度。
针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在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曾于11月8日发文严格规范相关程序,防止各地法院为片面追求结案率而滥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次检查,检查组共随机抽取了100件终结执行案件,通过对卷宗的评查,检查案件报结前是否穷尽执行强制和惩戒措施,结案审批制度是否落实,同时也对鼓楼法院执行工作特别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建议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