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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警后又酒驾逃离 数罪并罚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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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11-02 15:57:22 打印 字号: | |
  2016年4月,司机赵某因涉嫌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拦停检查,同乘人郭某、苏某拒不配合交警工作,还一起殴打交警。近日,徐州鼓楼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一年,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罚金2000元。苏某以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办案法官表示,《人民警察法》赋予了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也规定了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从重处罚。
责任编辑:高婉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