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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告李颖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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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04-11 15:43:49 打印 字号: | |
  冯叶辉(冯森):

  本院受理原告李颖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鼓民初字第26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一日
责任编辑: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