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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武汉大学法学院签署合作共建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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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9-15 10:48:34 打印 字号: | |
  9月11日上午,我院干警至武汉大学法学院学习培训期间,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岳彩领与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肖永平在武汉大学法学院签署了合作共建协议。

  肖永平院长与岳彩领院长分别致辞,表达了对合作共建的美好祝愿。肖院长从加强法学理论与法院实务之间的双向互动、推动法学理论与法院实务工作科学开展,加强资源共享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对双方的合作提出了希望,合作协议建立后,希望双方可以实施“双师互聘制”,对法学理论和法院实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研究,促进成果转化。 岳院长表示作为全国一流的高素质政法人才培养中心和重要法学研究中心,武汉大学法学院为国家输送了大量优秀人才,与法学院合作共建将有利于实现基层法院的审判实践资源与高等院校的法学理论的对接,有利于推动司法审判与法学研究的协调发展;我院将尽快在法学实践教学和就业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双方人员互聘、学术研讨、法官助理遴选等方面开展卓有成效的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法政学院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必将为双方的发展建设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岳彩领院长明确表态一定落实肖院长提到的各项建议,我院作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给法学院师生提供力所能及的一切帮助,双方将在实现资源共享、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共同探索适应时代发展需求的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方面开展全面合作,对双方长期合作的前景满怀信心。
责任编辑:杨亚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