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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据房屋拒迁出 强制执行显法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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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1-17 09:44:13 打印 字号: | |
  2015年1月16日上午,鼓楼法院在徐州中级法院执行局的统一指挥和云龙法院、铜山法院的大力协助下,圆满执结一起涉民生的强制执行案件。鼓楼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 人到现场对本次强制执行活动进行了见证和监督。

  申请执行人周某某因与徐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至鼓楼区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后,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位于本市顺河街1#-2-201室的房屋归周某某所有,被告应当按照协议上述房屋交付给原告并协助原告办理过户手续。调解生效后,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交付房屋、协助办证义务,周某某向鼓楼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鼓楼法院现场调查,涉案房屋现为案外人陈某某实际占有。鼓楼法院向陈某某进行法律释明,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对其开展劝离的思想工作,但陈某某拒不配合法院执行。法院研究决定对涉案房屋实施强制迁出,交付于申请人。

  2015年1月16日早9时,法院出动干警23人,警车5辆,到达执行现场后,执行干警发现,陈某某为对抗法院执行,将其92岁母亲于前一天晚上接至涉案房屋,以其母亲年老体弱意图拖延法院执行。在劝离无果的情况下,现场指挥人员果断采取措施,一方面对实际占有人陈某某强制带离现场,对室内家具等生活用品强行迁出;另一方面,对陈某某的姐姐、哥哥及其母亲做思想工作,劝其配合法院执行,搬离该房。下午14时30分,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陈某某的家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其母亲也自愿搬离涉案房屋。案外人陈某某被带至法院作了具结悔过。
责任编辑:杨亚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