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工 作 报 告
——2015年1月9日在徐州市鼓楼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区人民法院院长 岳彩领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2014年工作情况及2015年的工作安排,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主要工作
2014年以来,我院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力抓好执法办案,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升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各项工作均取得新进展,为全区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我院先后荣获“江苏省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全市‘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先进集体”等20余项荣誉称号;涌现出 “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刑庭庭长王涛等一批先进典型。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江苏法制报》等省级以上媒体报道我院工作50余次。
一、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依法忠实履行审判工作职责
牢固树立审执中心地位,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建设法治国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全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611件(含旧存),审(执)结5931件,涉案标的8.02亿元。
——准确把握辖区社会新形势,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44件(含旧存),审结326件,判处被告人473人,其中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103人。严格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量刑,确保每一件案件都做到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全年刑事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1.67%。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故意伤害、抢劫、强奸、涉毒等案件68件92人,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从严惩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维护市场交易安全,妥善审结各类非法集资案件15件34人;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审结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张双楼煤矿原矿长朱庆华贪污、私分国有资产等职务犯罪案件12件15人;由院长担任审判长主审了省高院指定管辖的4名被告人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市政法委组织全市政法机关干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00余人旁听庭审,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轻微刑事犯罪以及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发挥刑法的教育感化功能。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撤率达97%。
——不断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有效化解民商纠纷。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4620件(含旧存),审结3674件,涉案标的7.15亿元。加强民生审判工作,积极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审结离婚、赡养、继承等家事案件550件;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妥善处理“天通公司”等劳动争议群体性纠纷,审结追索劳动报酬、工伤保险待遇等劳资纠纷案件255件;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维护交易秩序,审结买卖、租赁、运输、加工、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750件;积极优化辖区融资环境,审结涉钢贸市场金融纠纷、信用卡纠纷案件528件;保障房地产宏观政策的落实,努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审结各类房地产纠纷案件151件。依法打击妨害诉讼行为,对伪造证据、虚假陈述、扰乱诉讼秩序等行为拘留、罚款12人,中央电视台、江苏卫视、《人民法院报》等多家媒体均给予报道,有力地维护了诉讼诚信。
——科学研判法治建设新进程,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0件,审结18件。坚持监督与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依法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1件,驳回起诉、驳回诉讼请求4件。加强对行政争议的协调化解工作,原告自动撤诉13件。深化业务指导,主动深入行政机关,通过专题讲解、个案指导等多种形式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提出建议和指导。
——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新期盼,着力推进执行工作。共受理执行案件2627件(含旧存),执结1913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8445.29万元。开展涉民生、涉金融债权案件集中清理活动,执结涉民生和涉金融债权案件65件,执行到位额500余万元。强化执行措施,成立现代化的执行指挥中心,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开通执行“110”,24小时接处警,全天候接受执行线索举报,及时控制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强化执行合力,与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建“查、冻、扣一体化办公系统”,实现账户查询、冻结、扣划一次完成,提高执行效率,有效防范资产转移;强化执行威慑,充分利用人群聚集地电子屏幕、电视台、报纸等载体,发布限高令,先后曝光“老赖”130人次。建立保全一体化工作机制,成立集受理、裁定、实施为一体的保全中心,规范保全工作流程,提高保全工作实效,为案件的有效执行提供坚实的保障。
二、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关切
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和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讼权益问题。
——健全便民诉讼服务机制,减轻人民群众诉累。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硬件设施,升级改造全新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十区九室八窗口”,一站式诉讼服务全覆盖,真正实现了“走进一个厅、讼务一站清”;加强诉讼服务中心软件建设,设立专线诉讼“114”并全面对接12368司法服务热线,实行“一二三四五”诉讼服务工作机制,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提供电话接转、案件信息查询等一门市综合服务,上述工作经验被最高法院通过工作简报向全国推介,这也是鼓楼法院历史上第一次被最高法院推介工作经验。12月30日省高院的主管领导率全省各中级法院和部分基层法院的主管副院长、立案庭长60余人现场参观我院诉讼服务中心,给予了高度评价,要求在全省法院推广鼓楼模式。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加快“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建立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设立集人员公示、信息查询、诉讼文书档案电子化查询为一体的自助式司法公开示范区,方便当事人自助查询;建立裁判文书公开平台,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生效裁判文书2398份,实现裁判文书上网率100%;建立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健全执行查控管理、关联案件查询、执行公开“在线”服务等功能,开展网上司法拍卖,成功拍卖涉诉财产43起,累计金额1727.45万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86.4万元。用足用好宣传平台,全年共网络图文庭审直播案件14起,在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朝闻天下》等知名栏目播出案例6档。搭建“微平台”,率先全市开通法院官方微博、微信,方便公众了解法院动态,关注案件信息。首届“江苏青年法学沙龙——司法微公开”在我院成功举办,中国法学会、省法学会专门给予了宣介,《法制日报》公布的首期政法机关微信影响力排行榜中我院位列全国法院系统第11位。7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视察我院司法公开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中院领导给予了充分肯定。
——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体现司法人文关怀。牢固树立人权保障理念,坚持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发挥辩护律师的作用,坚守冤假错案底线。主动适应青少年维权新形势、新情况,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把“亲情关怀”理念贯穿审判全过程,注重心理干预,强化矛盾疏导,用真情、宽容之心铺就失足少年重塑人生、感恩回报之路,少年维权工作被评为“徐州市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不断畅通权益救济渠道,充分尊重人民群众通过信访反映问题的权利,全年院领导接访367次522人;全面推行远程视频接访、网上信访制度,切实减轻人民群众负担,降低涉诉信访社会成本。全年已化解中央巡视组、最高法院、省委群众路线督导组交办的信访案件35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生活确有困难的信访涉诉当事人、申请执行人、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资金66.75万元,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20余万元。
三、紧扣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公平正义
始终把公正司法、高效司法作为核心要素,积极稳妥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优化管理,创新审判管理工作机制,有效提升司法工作质效。
——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我院被市中院确定为“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法院,围绕“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积极探索改革创新。一是构建建设工程类、保险合同类等11个审判团队,类案专审;落实和保障主审法官、合议庭的审判职权;创新法官助理参与开庭,赋予法官助理在判决书上署名的权利,调动其积极性和责任感。二是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将综合部门具有审判职称的人员全部充实到审判团队,落实和强化院、庭长办案制度,全年院庭长主审案件1144件,占全院审结案件的19.29%。三是建立审判委员会改革机制,严格限定审委会个案讨论范围,倒逼发挥合议庭功能;推行专家型人民陪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提供专业领域意见参考,现场监督裁判结论。四是健全院、庭长的审判管理和监督机制,制定院、庭长职责的负面权力清单,变院、庭长“审批决定”为“审核把关”。在7月28日省高院召开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座谈会上,我院受邀介绍了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相关工作经验。
——强化审判管理机制。加大审判流程节点管理,建立司法评估鉴定案件的催办催告机制;成立案件评查组,深入开展庭审、裁判文书评查活动;设立法官审判执行业绩公示栏,每月定期公示;强化案件督办,专门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超法定期限未结案件的专项清理活动,日跟踪,周通报,月考核,不断强化审限管理,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5.6%,位于全市法院前列。
——优化内部管理机制。规范审判政务,按照“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要求,对全院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并汇编成册,实现法院运转和干警管理的规则之治。创新不同岗位人员业绩评价机制,制定《积分制管理评比实施细则》,用积分调动全体干警工作积极性。加大文化育人力度,启动法院文化建设工程,打造“设施、活动、网络”三大文化阵地,定期举办“法官沙龙”,从精神培植、制度强化、行为养成、环境熏陶等方面培育干警职业道德良知。
四、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公正廉洁司法形象
队伍强才能事业兴,作风硬方能力量恒,坚持以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方向,全面提高队伍建设科学化水平。
——教育为先,加强思想建设。把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明确法院工作的方向和道路。深化干警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全院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和激励全院党员干警争当先锋模范。
——廉洁为本,加强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召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四风”问题深刻对照检查,边查边改、建章立制、整改落实,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主动接受区直属机关工委、区作风办“两参一改”工作评议,评议代表满意率100%。坚持严管队伍的鲜明导向,采取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发送廉政短信、听廉政讲座等形式,集中开展司法廉洁教育;进一步加大审务督察力度,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工作作风,全年开展审务督察52次。
——业务为要,加强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兴院战略,面向全国遴选4名法官,积极与法律高校建立合作共建关系,由高校选派优秀法律专家学者挂职审判长、参加专业法官会议,处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为审判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实行“创先争优办案竞赛活动”,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加强业务培训和司法调研工作,全年组织参加上级法院业务培训500余人次,18篇论文和5篇案例被市级以上刊物采用,被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市中院转发信息简报25篇,成功中标省人才办、省法学会、市法学会三项重点调研课题。《案件饱和度调研报告》及关于一线法官生活、工作现实情况的调研报告《那些看不见的距离—访谈本院五名中青年干警有感》被省高院、市中院以简报的形式向全省、全市刊发。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改进法院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法院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建议。深入开展“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全年共邀请人大代表310人次旁听庭审25次。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并积极开展走访活动,认真听取并依法妥善办理代表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定期向政协通报法院工作情况,邀请政协委员视察、座谈、旁听庭审。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健全民意沟通机制,全年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1354件。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取得了一些成绩,成功打造了诉讼服务、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诉讼保全、司法公开等一批工作品牌,用实实在在的工作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满意。这既是全院干警敬业奉献、团结拼搏的结果,更是区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指导、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热忱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干警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帮助法院工作的各级领导、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法官持续超负荷工作,身心压力越来越大,法官职业吸引力下降,人才流失现象较为严重;司法供给与司法需求之间尚有差距;极少数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不高;因多种原因导致的“执行难”问题依然困扰法院;司法不文明、不规范的现象在少数干警身上仍然存在。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5年工作安排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人民法院任务艰巨、责任重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院将满怀法治的信心,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迈上新台阶,建设新鼓楼”目标,忠实履职,真抓实干,为将鼓楼打造成改革创新先行区、转型发展先导区、民生幸福先进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保持高度的政治定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省、市、区委保持高度一致;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保障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二是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在依法服务大局上取得新成效。
深刻理解依法办案本身就是服务大局,把主要时间、主要精力、主要力量、主要资源都用在执法办案上,不断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积极投身平安法治建设,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有效化解涉诉矛盾纠纷。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各项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促进辖区经济稳定增长作出积极贡献。建立健全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轻微刑事案件的速裁机制,积极适用小额诉讼、督促、实现担保物权等程序,进一步提高诉讼效率。
三是以保障民生为第一目标,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上取得新成效。围绕群众反映的立案难、诉讼难问题,始终坚持立案受理的常态化,转变立案职能,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成集立案登记、涉诉信访、诉讼服务等多项功能为一体,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司法服务热线同步运行的综合性服务平台。进一步攻坚执行难题,加快推进执行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加大与土地、房产、工商特别是银行的执行联动对接,努力实现足不出户便可瞬间完成网络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
四是以深化司法改革为第一动力,在推动法院科学发展上取得新成效。坚持司法改革方向不动摇,以更加积极有为的姿态参与和推进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和错案追责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通过第三方评议庭审、明察暗访、参与信访等形式对法官和审判团队进行综合评价;研究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五是以廉洁司法为第一标准,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取得新成效。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建立“学习型法院”,培养“专家型法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技能竞赛活动,培养多个领域的专业人才和“熟练工”。以问题为导向,持之以恒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坚持把司法作风建设抓常、抓细、抓长。更加注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党建责任制,更加注重培育担当精神,用党建成果保障和推动办案工作。积极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法院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和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六是以强化监督制约为第一纲要,在增强司法公信上取得新成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主动报告工作,重大工作决策和部署事先征求意见。完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机制,提高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创新完善代表、委员联络方式,通过微信平台与代表沟通交流,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与评判,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已经绘就,人民法院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也肩负着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重要职责。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为加快“两个率先”,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文明程度高的新鼓楼而努力奋斗!
附件一:
关于《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的说明
1、“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这一重要法治论述。2013年7月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将其确定为人民法院工作的总目标。
2、“涉民生、金融债权案件集中清理”: 2013年12月23日,最高法院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执行活动,重点针对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案件,加大执行力度,依法制裁拒不执行或者规避执行生效裁判的行为,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14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部署为期一年的“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继续将涉民生案件的清理工作纳入专项活动范围,并开展涉金融债权案件集中清理活动,即根据银行业协会提供的涉金融债权执行案件情况,将涉金融债权案件分三批下发交办。
3、执行“110”:指我院对社会开通的执行快速服务热线电话号码。对法院正在执行的案件,申请执行人及其他知情人发现被执行人的下落,要求对被执行人采取执行措施的;申请执行人及其他知情人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要求对该财产采取查封、保全或者其他执行措施的,公众都可以通过该热线及时与法官取得联系,此外还提供执行案件查询、约见法官、了解执行案件进程等服务。
4、执行指挥中心:指在法院内部及法院与协助执行单位之间建立的以信息化执行联动机制为核心的执行指挥系统。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可以实现执行信息共享、相互协助查询和控制被执行人的财产。该系统还具有远程指挥、快速反应、信息公开、流程管理等功能。
5、“十区九室八窗口”:今年我院对诉讼服务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各个区域进行整合,建立“十区九室八窗口”。“十区”包括导诉区、自助立案区、司法公开示范区、材料书写区、休息等候区、便民服务区、信访接待区、12368热线呼叫服务区、网上诉讼服务区、志愿者服务区;“九室”包括法官约见室、档案查询室、心理疏导室、人民陪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室、人民调解办公室、公诉人(律师)休息室、司法鉴定摇号室、庭长值班室、法警值班室;“八窗口”包括刑事立案窗口、民事立案窗口、商事家事立案窗口、执行立案窗口、行政再审立案窗口、材料收转扫描窗口、信访接待窗口、网上立案审查查询窗口。
6、“一二三四五”诉讼服务工作机制:指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呼叫热线,建立“一号对外、二个专岗、三天期限、四级处理、五大功能”制度。一号对外,即设立一个专线号码,即报告中的“诉讼114”,该号码可以转接至院内的每一部座机,同时具有录音功能。二个专岗,即设立接线人和部门联络人两个专门岗位,部门联络员负责与接线员的内部对接工作。三天期限,即对当事人反应的问题不能够当场解决的,责任人员必须在接到交办任务之日起三日内给予答复。四级处理,即由接线员负责对简单的能够当场解决的问题即刻答复。对于需要职能部门解决的,将电话转接至部门联络员进行当场办理,部门联络员无法当场办理的,由各部门联络员根据电话记录内容向部门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汇报,由部门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纪检部门对责任人员怠于履行职责的督促履行,必要时启动问责机制。五大功能,即司法服务热线承担诉讼指导、案件查询,约见法官、信访投诉、意见建议五项职能。
7、“司法公开三大平台”:2013年11月27日,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推进会在深圳召开,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建立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要求,以“天平工程”建设为基本载体,努力实现三大平台的一体建设和整体推进,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重要作用,推动深化司法公开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用以将所有案件的流程信息通过多种渠道向公众公开,便于公众查询;裁判文书上网平台,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将所有已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公开,方便公众检索和查阅;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以执行实施权的运行过程作为执行公开的核心,完善执行信息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随时查询、了解执行案件进展情况,最大程度挤压利用执行权寻租的空间,充分发挥执行公开的防腐功能。
8、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重点是,合理界定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的关系,健全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关系,实现审判权的科学规范运行。
9、审务督察:指各级人民法院对本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章守纪等情况开展实地检查,并对正在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查纠的内部监督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