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针肉毒素,让人年轻十岁”,这样的广告屡见不鲜,让不少爱美人士跃跃欲试。然而,并非所有打了肉毒素的都能如己所愿。近日,徐州市鼓楼区法院对一起因注射肉毒素引发的纠纷案件进行了宣判,判决郑莉赔偿杨桦各项损失20036.1元。“肉毒素绝对不是打一针就走了这么简单!”徐州卫生局相关人士告诫消费者:“由于肉毒素属于毒性药品管理,购买肉毒素需要三证俱全,这三证是执业医师资格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所以,美容院根本不具备买这种药的资格。”即使是在正规医院,肉毒素也属于像麻醉药品杜冷丁一样严管的“红处方”,不能随便开。这起案例已被徐州美容协会、徐州卫生局等有关部门作为研究对象进行跟踪。
杨桦是一家美容整形医院的管理人员,郑莉原是另一家医院的外科执业医师和老板,二人也是多年好友。2011年8月底,应杨桦的要求,郑莉为其面部注射了一针肉毒素针剂。不久,杨桦发现自己出现眼睑上抬无力的现象,后郑莉告知这种现象可能是术后的暂时性反应。2012年1月,郑莉再次给杨桦注射了一针肉毒素针剂。几天后,杨桦出现了双眼睑下垂、肌无力现象,面部肿胀,肌肉瘫痪严重,变得面无表情。杨桦到徐州多家医院及北京、上海的几家医院就诊,均被诊断为肉毒素中毒。这期间,杨桦向郑莉提出解决一些治疗费用问题,郑莉给付过杨桦15000余元。之后杨桦、郑莉二人因为承担责任问题发生矛盾,2012年10月,郑莉索性关闭了诊所,去向不明。
多次查找郑莉下落无果,2013年10月,杨桦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庭审期间,杨桦表示,自己所在美容医院注射肉毒素很贵,而且医院不允许员工在本院注射,郑莉说肉毒素是某地正规厂家生产的,所以就到她那里注射,后来却听说是郑莉在网上花30元购买的。并提出因注射肉毒素,导致自己面部肉毒素中毒,要求郑莉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共计46000余元。
而郑莉否认杨桦所说的一切,她表示,给杨桦的15000元是出于对闺蜜的帮助、是垫付的钱。自己从未给杨桦注射过肉毒素针剂,并提出杨桦身为整形医院的行政管理人员,如果拿假药给她打,肯定是不会答应的。
因郑莉否认其为杨桦注射过肉毒素针剂,在审理过程中,杨桦申请对郑莉记忆中是否存在为她注射过肉毒素的相关信息进行测谎鉴定,而郑莉也认可将该测试结论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2013年6月26日,徐州鼓楼区法院委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学研究所心理测试中心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为:郑莉记忆中存在为杨桦注射过肉毒素的相关信息。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郑莉应当对杨桦的损害后果承担主要责任。杨桦对其自身之损害的发生也存在一定过错,应自行承担各项损失的10%。遂判决郑莉在判决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赔偿杨桦各项经济损失合计20036.1元。宣判后,郑莉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了上诉。
杨桦的案例并非个案。在不少美容院,向消费者推销肉毒素或类似针剂美容的做法很盛行,而“毒针”伤人事件也频频发生。徐州卫生局相关人士指出:“即使美容院买到了真药,也是违规使用。”而且,这类“毒针”的用法用量在临床上规定得很严格,需在正规医院整形美容科有处方权医生监护下注射使用,不能随便到药店或美容院“帮衬”。“注射肉毒素是一种医疗行为而不是美容项目,只能在医疗机构,由经过专门培训的医务人员实施。一定要选择到具有相关单位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美容整形准入证件的机构就诊,不可前往非正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