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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江苏师范大学签署合作共建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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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4-29 14:39:37 打印 字号: | |
  4月24日下午,徐州中院及市区部分基层法院与江苏师大法政学院战略合作座谈会暨签约仪式在江苏师大泉山校区举行。徐州中院院长马荣、部分中院领导、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岳彩领、部分基层法院领导一行10人、江苏师大校长任平、纪委书记岑红,校长办公室、法政学院相关领导和教师代表出席签约仪式。仪式由法政学院院长张明新主持。

  任平校长、马荣院长、岳彩领院长分别致辞。任校长从学校的办学思路和人才培养目标两个方面对双方的合作提出了希望,并强调指出,开放办学是学校长期秉承的办学方针,进一步深化学校与社会的沟通合作是学校近年来不断探索的重要课题,是实现学校办学目标的重要途径,也是履行高校服务社会重要职责的具体体现。合作协议建立后,希望双方可以尽快在法学实践教学和就业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双方人员互聘、学术研讨、法官助理遴选等方面开展卓有成效的工作。马荣院长表示法政学院作为苏北地区高素质政法人才的培养中心和重要的法学研究中心为苏北的法学领域输送了大量优秀人才,与法政学院合作共建将有利于实现基层法院的审判实践资源与高等院校的法学理论的对接,有利于推动司法审判与法学研究的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强与法政学院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必将为双方的发展建设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我院岳彩领院长明确表态一定落实任校长及马院长提到的各项建议,给法学专业师生提供力所能及的一切帮助,对双方长期合作的前景满怀信心。

  会上,岳院长就鼓楼法院与江苏师范大学开展审判事务与法学研究工作与法政学院签署了合作共建协议。岑红书记与岳院长共同为“江苏师范大学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揭牌。岳院长还被江苏师范大学聘任为“法学学科兼职导师”。

仪式结束后,法院和学校领导就高校法学人才教育、双方合作形式及落实路径进行了深入座谈。根据协议,我院成为江苏师范大学的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双方将在实现资源共享、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共同探索适应时代发展需求的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方面开展全面合作。
责任编辑: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