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5日一早,徐州鼓楼法院执行局法官王文庆接到执行申请人电话,告知被申请人的车辆线索,王法官立即启动执行联动应急机制,带领法警和其他两名法官冒雨驱车赶至40余公里以外的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成功扣押了被执行人李某的一台卡特彼勒324D液压挖掘机和一台山工牌SEM650D装载机。
利星行融资(中国)有限公司诉李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在该院判决生效后,李某没有履行返还两台工程车辆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给李某留出一定时间。协议到期后李某仍不履行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请求,法官依法对两台工程车辆进行扣押;其间李某亲属多次阻拦,执行法官向其耐心解释相关法律规定,讲明妨碍执行的法律后果,并对带头阻拦的人员进行口头警告,最终安全顺利的将两台涉案车辆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