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2013年鼓楼区人民法院履职报告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4-02-25 10:58:57 打印 字号: | |
  2013年以来,我院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全面做好审判工作,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升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各项工作均取得新进展,为全区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忠实履行审判职责,着力维护公平正义

  找准法院审判工作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切入点、着力点和落脚点,为辖区发展保驾护航。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756件(含旧存),同比上升12.28%;审(执)结7273件,同比上升9.37%;涉案标的9.25亿元。

  ——依法履行刑事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10件(含旧存),审结385件,判处被告人519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74人。坚持“严打”不动摇,依法严惩抢劫、绑架、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及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类犯罪,审结此类案件147件234人,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感。加大对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审理“圣华雅帝”等在本市有较大影响的非法集资案21件45人;妥善审结全省第一例未经许可制造并利用淘宝网销售化妆品案件,受到上级法院充分肯定。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审结此类案件 5 件5人,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坚持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对轻微刑事犯罪和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在量刑时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依法履行民商事审判职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共新收各类民商事案件4707件(含旧存),审结4262件,涉案标的额7.89 亿元;其中,调解撤诉2521件,调撤率达57.95 %。依法审结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322件,确保受害人得到合法合理赔偿,提示公众遵守交通规则减少各类事故,取得良好效果;坚持依法保护患者权益与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运转并重,依法妥善审结医患纠纷案件9件;为构建和谐有序的劳动秩序,依法妥善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33件;严格审查借贷事实,防止以借贷之名行违法之实,依法妥善审结民间借贷案件896件,标的额1.42亿元。面对辖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陡增的情况,依法平衡商品房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有效化解256起涉及辖区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扎实开展“金融司法服务年”活动,依法审结涉辖区内几大国有银行近2亿元的金融借款纠纷,有力的维护了金融债权。高度重视涉“三重一大”案件审理,集中受理徐工集团追索债权系列纠纷案件,院领导亲自带队赴西北实施财产保全,保全标的额2000余万元。依法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打击力度,对三起存在严重虚假陈述的当事人给予共35万元的罚款,有效矫正了社会失信行为,《人民法院报》进行了整版报道。

  ——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坚持从构建和谐的政群关系出发,妥善审理行政案件。全年共依法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6件,审结23件。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判决撤销具体行政行为1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驳回起诉、驳回诉讼请求8件。建立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机制,加强对行政争议的协调化解工作,原告自动撤诉14件。建立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机制,邀请行政机关参与热点问题调研,举办两期行政执法讲座,及时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提出建议。                      

  ——依法履行执行工作职责,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共受理执行案件2613件,结案2603件,为申请执行人挽回经济损失1.27亿元。健全“阳光执行工作机制”,率先设立“阳光执行大厅”、“执行联动信息中心”,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查控功能,建立可供查阅、筛选的“被执行人名录”。继续推进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建设,落实执行局长和案件承办人电话公开告知、24小时值班等制度,及时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维护法律权威,集中开展民工工资、抚育费、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等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9次,执行到位标的800余万元;加大对规避执行的打击力度,对有履行能力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通过罚款、拘留、“网上追逃”、限制高消费等反规避执行措施予以严厉打击,共依法采取冻结、扣划、罚款208次,司法拘留26人次,移送公安机关“网上追逃”7件7人次。在市人大组织的“执行联动运行机制”专项调研视察活动中,我院执行工作得到充分肯定。

  二、强化为民司法理念,着力回应司法需求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关切与期待,不断拓宽司法为民平台,逐步丰富司法为民的举措,多项工作取得良好进展。

  ——健全便民诉讼服务机制,减轻人民群众诉累。完善诉讼服务职能,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全程协办”、“限时办结”等制度,实行导诉、立案、调解、受理、咨询、收费的“一站式”工作流程。诉讼服务中心在午休时间设立值班窗口,按照“即来即办”要求,及时为当事人办理各类诉讼事宜。建立司法公开示范窗口和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健全案件查询系统,便于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信息。集中开展预防风险投资、诈骗犯罪的专项宣传活动,在民间借贷风险防范司法服务中心发放《民间借贷纠纷风险告知书》,并开展民事备案登记和刑事立案的查询工作,及时告知和有效防范民间融资风险。探索建立调解案件分类化、调解法官专业化、调解方法多样化等工作机制,建立了“王成林”司法工作室、妇女维权合议庭等司法服务平台。强化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对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立案、预约开庭等服务;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伤残人员追索损害赔偿款等涉民生案件建立“绿色快速通道”,坚持快立、快审、快执;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的350 件案件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40余万元;对符合法定条件的66名申请执行人、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0余万元。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畅通民意沟通渠道。严格按照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相关要求开展司法活动,建立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不断探索司法公开新渠道。将“法院开放日”活动常态化,对于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坚持公民凭身份证即可旁听庭审制度,全年近2000名群众走进法院旁听庭审、参观法院审判场所和文化活动场所。积极推进网络庭审直播工作,让群众不走进法院也能了解庭审情况,全年网络图文、视频直播庭审13次。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在互联网上公布裁判文书332份。搭建新媒体时代司法公开新平台,发挥我院官方网站和微博的作用,及时发布法院工作动态和典型裁判案例,在官方微博上发布信息262条。注重发挥裁判的示范导向作用,通过电视、报刊、网络公布典型案例1400余件,增强全社会防范纠纷及学法守法意识。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全年人民陪审员参审各类案件783 件;在区人大关心支持下,增选了人民陪审员133 名,率先在主城区法院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区人大两次听取了我院的司法公开工作专项汇报,并给予充分肯定。

  ——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体现司法人文关怀。认真执行新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完善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就可能存在非法证据的刑事案件充分保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庭前阅卷、庭审辩论等权利,并一律报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尽可能保障刑事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继续做好青少年维权的品牌工作,在探索对涉罪未成年人适用圆桌审判、前科封存、分案诉讼、恢复性司法、合适成年人参与等做法取得积极成效后,还联合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妇联等十家单位共同成立鼓楼区“中国好人”教育基地,该基地是全省首家借助“中国好人”的榜样力量来引领失足少年改过自新的一项创新工作,国家、省、市级多家媒体给予了报道。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畅通权益救济渠道,在维护法律严肃性的前提下,合情合理的化解涉诉信访问题。加强信访窗口的规范化建设,积极落实依法处理涉诉信访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坚持做好判后答疑和日常信访接待工作。在区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办事处的大力支持下,省政法委、省高院交办集中化解的43件案件已全部化解。

  三、深化司法工作创新,着力彰显司法公正

  坚持“精细化管理、精致化办案”思路,细化审判管理中的各个环节,科学调配司法资源,确保司法公平公正,司法公信力稳步提升。

  ——推行精细化管理。以审判质量效率评估指标体系为抓手,出台《案件审判流程管理规定》,明确各节点和流程期限以及责任,使案件各环节无缝衔接,打造出了精细化审判管理的制度模式。强化对审判、执行各节点的动态管理和实时提醒,对临近审执时限的案件进行专门督办管理;加大案件评查力度,实行“定期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相结合,找出问题,及时整改,促进案件质量提升。强化审判业务培训,借助院长示范庭、每周五审判长联席会议、法官论坛、青年干警研究会等平台进行典型案件研讨,总结疑难案件审理思路、审判技巧,增强法官的责任意识和审判管理意识。2013年按上级法院制定的质效区间值,我院各项审判工作指标全部达标。

  ——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为提高审判效率,合理配置审判资源,积极探索实行“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审判组合模式;探索开发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计算软件,减少案件裁判的差错率。面对案件数量猛增的客观形势,加强审判执行一线人员配置,将家事和未成年人案件统一交由少年家事案件审判庭办理,提高专业化审判水平;采取院庭长带头办案,综合部门人员辅助办案的做法,开展“百日竞赛”、“质效达标竞赛”等活动,挖潜增效,充分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全院上下加班加点,审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司法形象

  以作风建设树立司法形象,以能力建设提升司法水平,不断丰富队伍建设载体,不断夯实公正廉洁执法基础。

  ——努力改进作风,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制定《“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四风”对照检查活动,在作风整顿上着眼细节,落到实处。通过走访人大代表、召开律师座谈会、随机征求当事人意见、查阅群众来信来访等方式,梳理出问题并及时整改、通报。实行院领导带队督查,纪检监察室专职监察,全院干警参与监督的作风检查模式,对迟到早退、庸松懒散等审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即知即改;对审判行为、审判程序存在瑕疵、裁判文书存在差错等审判管理中的问题予以通报,并严格问责,目前已编发《审务督查通报》21期。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阅读廉政书籍、召开法官家属座谈会等方式,树立干警防微杜渐、拒腐防变的意识。切实落实任职回避制度,进一步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全面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注重能力建设,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加大培训力度,积极参加上级法院各类业务培训,培训干警500余人(次),并通过司法业务技能比赛、裁判文书评比、庭审观摩等方式提升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构建人才激励机制,在全院开展“多项人才培养工程”。不断推动法院文化建设,以创办法院文化杂志、创建廉政文化展厅等寓教于乐的形式,不断丰富干警文化生活,拓宽干警知识领域。2013年我院3篇司法建议分别被省高院、市中院评为优秀司法建议;8篇法律文书获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

  ——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改进法院工作。不断增强依法接受监督的意识,建立健全接受监督的各项工作机制,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法院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建议。深入开展“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全年共邀请人大代表240余人次旁听庭审22次。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并积极开展走访活动,认真听取并依法妥善办理代表意见和建议15条。主动接受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全年邀请政协委员视察、座谈、旁听庭审50余人次。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邀请廉政监督员对我院开展明查暗访,反馈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和建议;健全完善法官与律师交流沟通机制,认真听取律师界对法院工作和法官作风、能力的意见和建议。
责任编辑: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