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两位朴实的老人来到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院长接待室,要求找一名叫郭娜的法官,并亲自给郭法官送来了一封感谢信和一面写着“秉公办案、执正压邪”的锦旗。
老人姓杨,几年前的一份经过公证的抵押借款合同让老人成了被执行人。在申请执行人依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和执行证书到法院申请对老人强制执行时,老人抗辩是受胁迫所为,并提交了相关证据提出执行异议。
法院经过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之间对借款事实是否存在有重大分歧,不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因此裁定老人的异议理由成立,对该案中的执行证书不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