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荣获“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该项荣誉的获得,是该院干警在文明创建工作中取得的又一硕果。
近年来,该院严格按照文明单位创建的标准和要求,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这一工作主题,以文化建设为依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有效推进司法文明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科学配置司法资源。通过加强班子建设,优化队伍结构,认真抓好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人才培养等“六大工程”建设,着力提升干警依法服务大局等“十种能力”,确保领导干部风清气正,全院干警的司法行为日趋规范化、科学化。二是打造司法品牌,引领司法文明再上新台阶。创建徐州市首家民间借贷风险防范司法服务中心、社区“四联基地”、“ ‘中国好人’教育基地”等司法品牌;建设网络诉讼平台、电子化档案查询系统等便民诉讼服务设施,使司法文明融于日常司法工作之中,不断凸显具有人文气质的鼓楼特色。三是加强思想教育,深化理解司法文明的内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等活动,以信念教育、廉政建设、作风建设促进司法为民,丰富干警文化体育生活。持续开展“道德讲堂”、新任法官宣誓活动,定期进社区进行法律咨询、宣传等志愿活动,通过一系列创建措施,实现文化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的良性互动、干警成长与法院形象同步提升的良好效果。在上述举措下,该院先后荣获全省优秀法院、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工作首批示范点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