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研究区域法治建设中信用管理体系之前,我们首先要弄清楚何为区域法治?当“法治”加上“区域”这个前缀之后,似乎变得模糊起来,起码不像“法治”、“人权”一样随便在网络上一搜索就可以轻松找的到答案。那到底何为区域法治呢?引用国内一位学者的观点:“区域法治,本质上是指在坚持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按不同标准划分的不同地区进行法治的合理差别以及缩小差别的因应之策。是深化依法治国方略和构建世界法治秩序中的一种崭新的法治形态。”既然是崭新的法治形态,那么就很有研究的必要,毕竟区域法治是同我们自身最息息相关的法治。用更通俗的话说就是,对于一个中国人来说,中国的法律比外国的法律更与你息息相关,你所居住地的法规比外地的法规更与你息息相关。虽然“国五条”出来了,但在你本地的政策法规出台之前,你完全可以一边过户房产一边用庆幸的眼光可怜那些已经开始缴纳百分之二十个税的外地房哥、房姐。可见区域法治对我们的影响是多么的大。
区域法治作为两个词语组合在一起的“组合词语”,其意义也是两个词语意义的叠加。法治的意义既统一又简单明了,但区域却面临着不同的理解。一国算一个区域,一省算一个区域,一市算一个区域,甚至一县、一镇、一村都算一个区域,那区域法治又是指的哪个区域的法治?从我国国内的情况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赋予了特定的地方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的权力。而在这些特定的地方就形成了区域性的法治,而且这些所谓的区域性的法治又存在着地域性、民族性等的差异。但并不是说没有法律的授权、没有制定法规、规章权力的地域就不存在区域性的法治。在国内,任何一个地域都存在区域性的法治,因为我国本身是一个法治国家,而法治国家管辖下的地域也必然是法治的。一个没有制定法规、规章权力的地区,他的上级或许有这个权力,如果上级没有,上上级或许有,所以无论如何,区域性的法治无处不在。
正是由于区域性法治的无处不在及与大众生活的息息相关,搞好区域法治建设才是创造幸福、和谐生活的一个重要手段。其中,大众信用管理体系是区域法治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国家、政府要管经济、管民生、管治安,要管的事情很多很多,但为何要管信用?无论大众信用管理是何时在何地由何人提出,它之所以会出现,归根结底就是因为不讲信用的人太多,而这些不讲信用人的所作所为制造了一些矛盾、引发了一些问题,从而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仁义礼智信”,几千年来让国人无比骄傲的传统美德,在现今社会几乎丧失殆尽,我相信如果在全球范围内搞一个排名,中国现在不是垫底也是倒数。当然信用丧失的问题涉及教育、宣传引导等诸多方面的原因,但恰恰因为信用的丧失,我们才更应该关注信用管理的问题。虽然想彻底解决信用丧失问题单单凭借法治手段是远远不够的,但有了法治的力量,我相信问题会得到更快、更好的解决。
当今社会,信用丧失的问题主要体现在“钱”上,如果不涉及到钱,即使被人“放了鸽子”、“浪费个感情”也不至于去找人拼命从而影响社会稳定。但只要涉及到“钱”,如果迟迟无法解决,那十有八九都会闹上法庭。“打官司”固然是解决此类纠纷不得已情况下最好的方式,但通常的结果是,你打赢了官司一样无法解决钱的问题,因为你拿不到。去法院起诉是因为欠钱的人不讲信用,打赢官司拿不到钱也是因为欠钱的人不讲信用。但他为何要不讲信用?因为他不讲信用可以挣钱,而你又不能把他怎样。甲借了乙20万元,到期未还,乙遂将甲起诉至法院,开庭时甲否认借钱但无证据证明,后法院判决甲返还乙借款20万元。判决生效后,甲未按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义务,乙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时法院对甲名下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证券等财产均进行了查询,结果是甲名下无任何财产,后甲被传至法院,甲表示不欠钱,但既然法院判决其还款,其“尊重”法院的判决,但没能力还款。后甲仍旧开着宝马、奔驰满街转。以上情况不是特例,而是层出不穷。即使面对的是国家执法、司法人员,也同样没有一句真话,说定了今天拖明天,说定了明天拖后天,明明在本地却说在外地,明明有财产却说没财产(已转移,无证据证明),明明该还钱就是不想还(找各种理由),好像只要还了钱他自己就亏了一样。虽然以上的例子也反映出国家司法当中的一些问题,但大众诚信的问题却是根本。这是典型的诚信缺失,而被“欺骗”的另一方只能天天去找相关部门解决问题,更有甚者跑去上访、闹访。而成天充斥着这些问题的地区,也不会成为法治建设的先进地区。所以搞好大众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已经迫在眉睫。
在大众信用管理上,江苏睢宁县走在了全国的前列。《睢宁县大众信用管理试行办法》2010年1月1日起在江苏睢宁县开始实施。根据这个规定,当局征集并公布公民个人的银行借贷记录、信用卡使用记录、水电费缴纳记录等。被征集的信息涉及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还包括:参与邪教记录,家庭暴力,偷盗记录,交通违章记录,围堵党政机关、企业、工地、无理闹访、缠访记录,诬告、诽谤他人记录,违反市容管理规定记录,行贿受贿记录,制假、售假记录等。有关个人的正面信息,如被评为先进的记录和突出贡献记录等,也会被征集。政府根据这些信息,评出ABCD四个等级。信用被评为A级的,将在入学、就业、低保、社会救助等方面受到优先照顾;符合入党、提干、参军条件的,优先考虑;个人创业、经办企业的,在政策和资金上优先给予扶持。对于信用评级较低者,则“取消资格”、“严格审核”或者“不予考虑”。睢宁县官员表示,采取这一做法是为了倡导“守法、守信、向善、向上”的民风。用县委书记王天琦的话说,要让群众“一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制约”。
一个新事物的产生,必然要经过实践的检验以后才能确定是对的还是错的?成功的地方在哪里?需要进一步改善的地方在哪里?法律跟道德相比,一直代表的是底线,作为法治建设中的信用管理,还是采取底线管理会相对科学。具体操作起来就是只搜集反面的和不良的信息,而不搜集正面的和优秀的信息,因为好的是要靠倡导的,坏的才需要管制。而在搜集不良信息方面也没必要面面俱到,太细致显然会限制到公民的人身自由,大体上集中在搜集信贷信息、涉诉信息、治安信息等能直接反应被搜集人信用情况的信息就可以。搜集到的不良信息在经过核实以后,通过严格的程序由相关部门和人员手动输入进征信系统,相关职能部门在事务办理过程中均可以随时查询征信系统内的个人或单位的信用记录,从而对不良信用记录过多的人设置一些对应的障碍,以此来督促个人和组织在社会活动中坚持诚实守信,通过诚实守信来防止面临种种障碍及困难。
总而言之,大众信用管理是一个地区深化区域法治建设的有效手段,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它终将发挥出它应有的作用、闪耀出它应有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