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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法院四项措施加强商事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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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秀峰  发布时间:2013-01-28 11:19:43 打印 字号: |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推动法院商事审判工作科学有序发展,新年伊始,徐州市鼓楼区人民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商事审判,为全年工作的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加强干警业务学习,提高干警业务素质。加强新实施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学习,特别是2013年实施的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的学习,提高法律适用能力;对上诉发回重审、改判案件进行集体研讨学习,分析成因、总结经验教训,提高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能力。

 强化司法为民意识,确保便民利民。深入贯彻实施“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在商事案件审判工作中加大巡回办案力度,加强司法服务站工作和法官驻村(居委会)联系点工作,确保商事审判便民、利民、惠民。

 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效能。建立商事案件的月考核制度,从商事审判的结案率、调撤率、服判息诉率、发改率、宣传调研完成率等重要指标,逐月对各法官进行考核,加强审判管理,确保商事案件的审判质量与效率。

 深入贯彻“两个习惯”,确保廉洁公正。商事案件处理各种类型的经济纠纷,更要求法官要养成“习惯在监督的环境下工作、习惯在法制的轨道上用权”的良好作风。该院建立了民商事审判法官的廉洁档案,实时检查监督,确保依法用权、勤廉双优。
责任编辑:孙冬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