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岁的王林怎么也没想到,法院通过悬赏公告找到了欠自己30万元钱的人,2012年12月12日,王林捧着30万元现金激动的说不出话来。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正是通过发布悬赏公告的形式,顺利执结了这起借款纠纷案件。
杨海因为做生意借了王林29万元到期未还,王林多次索要未果,将杨海诉至徐州鼓楼法院,2012年2月,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判决杨海分期偿还王林借款本金及利息30万元。眼看最后一个期间也过去了,杨海还未履行判决书规定的还款义务,王林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杨海突然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故意躲避执行,法官几次去找杨海都扑了空,电话没有人接,其家人也拒不提供杨海的下落,案件执行一时陷入了僵局。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难找和执行财产难寻是困扰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两个难点,被执行人往往利用这两方面设置障碍、规避执行。
执行法官想到了悬赏执行,在征得王林同意后,法院决定发布悬赏公告。2012年10月,执行法官将悬赏执行公告张贴在被执行人杨海住所附近几个小区,公告中明确,如果有人提供确切线索以帮助找到被执行人,并最终执行到位,将得到申请执行人王林的5000元奖励,公告加盖了人民法院的印章。11月28日中午,执行法官的手机一阵铃声,一个陌生的电话打来,原来是有人打电话举报称被执行人杨海正在某棋牌室打牌,执行法官协同法警迅速出动,一举将杨海传唤至法院并司法拘留。杨海被拘留后,家属迅速将30万元执行款交到了法院,王林也终于领到了属于自己的钱款。而举报人因为提供了真实、准确的信息,使案件得以顺利执结,申请执行人王林遂按照悬赏公告的承诺对其奖励5000元。
(文中人物系化名)
【相关链接】悬赏执行一般是当事人书面申请,通过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公告,申请执行人承诺或法院决定对于举报有关案件财产线索,并据此线索取得实际执行效果的,给予举报人一定悬赏金。2005年12月,中央政法委提出建立执行财产线索举报悬赏制度,以动员全社会力量及时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2011年6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建立了财产举报机制。执行法院可以依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向社会发布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悬赏公告。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可按申请执行人承诺的标准或者比例奖励举报人。奖励资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其目的是让更多的知情者站出来,调动社会各方力量,抑制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违法行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