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的敬老院并不显的特别闷热,老人们围坐在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的临时审判席前旁听一起继承纠纷案件的审理,坐在被告席上的是一名70多岁的老人和他的儿子,而对面原告席上坐着的是老人的女儿。老人说话已经不怎么利索,女儿在一群老人的注视下有些羞愧,法官正在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只见儿女突然离席满含泪水跪在了老人的旁边,法官欣慰地笑了,他知道浓浓的亲情已经融化了这对父女之间的隔阂。
老人姓刘,已经71岁,妻子三十多年前就过世了,他自己辛辛苦苦将儿子刘磊和女儿刘娟抚养成人,让儿女都成家立业,刘老汉因为前年中风流下了后遗症,只能在轮椅上生活,儿女没有时间照顾就送刘老汉到敬老院安度晚年,身体上的痛苦和敬老院里的生活刘老汉都适应了,让刘老汉没有想到的是,女儿竟然因为老房子的拆迁款将自己告上了法院。
惹事的老房子起初是温馨的,刘娟和父母还有弟弟在这个房子里留下了欢声笑语,直到母亲去世。当时刘娟八岁,弟弟刘磊才两岁,母亲去世后父亲带着两个孩子在两间房子里相依为命,日子虽然清苦,但因为有父亲的爱,两个孩子也健康长大。刘娟出嫁后,刘磊又加盖了四间平房,2012年年初刘娟听说房屋拆迁共补偿了40多万元,因为这些钱刘娟和弟弟没有协商一致,就将父亲和弟弟一起起诉到了法院。刘娟要求确认该六间房屋系父亲与母亲夫妻共有财产,并要求分割拆迁补偿款。
主审法官接到这个案件时感觉有些棘手,案件时间跨度大。刘娟母亲去世至今已三十四年,相关案情,包括共有财产状况较难取证,案件证据少;案件牵涉人数多。刘娟母亲去世时,外祖父、外祖母尚在世。其父母共生育八子女,现外祖父、外祖母也均已去世,其子女中部分也已去世。其子女及子女的子女流散多地,较难通知找寻;当事人矛盾对立激烈。原告与被告虽系近亲属,但原告刘娟自称从16岁起即离家独自生活,没花过被告一分钱。出嫁时父亲故意外出不在家。双方对立情绪严重;被告刘老汉近几年因中风半身不遂,住在敬老院,长年在轮椅上生活,语言表达能力严重受损。
了解案情后,法官认识到这是一起家庭纠纷上升到财产纠纷的案件,在财产上需要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固定财产数额,让双方直面问题;在亲情上要消除双方误解,促进相互理解,纠纷才能最终解决。确定方向后,法官迅速、及时冻结了拆迁补偿款42万元,并决定带原告到敬老院里现场调解。7月26日,在法官的调解下,刘老汉、刘磊、刘娟最终在敬老院里达成了调解协议,刘娟同意解除对42万房屋拆迁款的冻结,刘老汉和刘磊给付了刘娟遗产分割补偿款6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