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调解不厌其烦
“王法官,太感谢您了,这个法官工作室,俺来对了。”36岁的农村妇女张某,在“王成林调解工作室”激动地说。
2012年4月底,鼓楼法院成立了以王成林命名的调解工作室,指定庭室优秀法官每日在工作室轮流办公。工作室成立以来,调解案件52件,撤诉案件13件,受到群众一致赞誉,张某就是慕名前来的。
5月7日,刚一上班,张某便怯怯地来到调解工作室门口,当日的值班法官正好是王成林。王成林连忙问,有什么难事?张某告诉王成林,她给一个姓蔡的人做了7年保姆,蔡某还欠50000元劳务费没有给,想起诉蔡某。
经过询问,王成林意识到该案绝不是一起纯粹的劳务合同纠纷。原来,蔡某的妻子2003年在一起车祸中双腿瘫痪。为了照顾妻子,蔡某在劳务市场找到张某。来到蔡某家后,张某对其妻子照顾得无微不至,将家打理得井井有条。随着时间推移,张和蔡产生了感情,蔡某承诺将来与张某结婚。2011年,蔡某的妻子去世,张某以为与蔡某之间终于有了结果。谁知得到消息:蔡已与别的女人登记结婚。张某气愤地找到蔡某,质问他为什么不守承诺,欺骗感情。蔡某为了表示对张某的亏欠,给她签了50000元的劳务费欠条。事情本该平息,可是张某却突然诉至法院。
来到法院后,蔡某坚持欠款已经给了张某,只是当时没有撕毁欠条。王成林敏感地察觉到,本案是一起感情债务。于是,他分别找双方当事人做工作。最后,张某同意蔡某再给她20000元,就了结一切恩怨。蔡某也不反对,但迫于妻子施压,进退两难。为此,王成林不厌其烦地做蔡某的工作。最终,蔡某考虑到社会压力及对张某的亏欠,同意了。2012年6月1日,双方再次来到“王成林调解工作室”,当场履行调解协议。
当事人在哪里,调解就到哪里
为了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室调解法官经常深入社区、学校、单位甚至监狱中。2012年6月15日,工作室调解法官去监狱探访了服刑中的被告叶某。
叶某原是一家房产公司副总,2001年,当时刘某所在单位想购买叶某供职的房产公司一处房产作为办公场所,但审批需很长时间。刘某想先从银行贷款,待审批下来款项再还给银行。经过咨询,银行方面认为这种情况个人可以,但单位不行。
经与叶某协商,叶某同意以自己名义贷款。房产公司、刘某单位、叶某于2001年6月1日签订了商品房购销合同,房款133万元,并明确了三方关系。第二天,三方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相关手续。两年后,刘某单位按照叶某与银行的贷款协议将涉案房屋银行贷款全部还清,到房产管理部门查询时方知,叶某已私自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将诉争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于是,刘某找到叶某要求办理过户手续,但被叶某拒绝。没多久,叶某就因职务犯罪被判刑入狱。
刘某多次和房产公司联系,均未果。2011年,刘某单位将叶某诉至法院。鉴于案件涉及纠纷时间跨度长,叶某又在监狱服刑,调解法官决定到监狱进行现场调解。
开庭后,法官耐心给叶某做法律释明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在监狱签订调解协议的当日,刘某握着调解法官的手久久没有放下:“您为我们解决了困扰十几年的难题,我代表单位谢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