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鼓楼法院创新陪审工作机制,利用人民陪审员贴近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势,发挥人民陪审员 “六员”作用,有力的促进司法公正与社会和谐。
一发挥“调解员”作用。在案件审理中,只要有调解结案的可能性,陪审员都会发挥自身有比较丰富的基层调解经验的优势,配合主审法官为群众排忧解难,争取案件得以调解结案。他们的加入,使调解工作更顺畅,使司法更加贴近民众生活。
二是发挥“联络员”作用。该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了解社情、代表民意的优势,对于一些民事纠纷案件,人民陪审员主动与主审法官一同深入街道社区、田间地头、厂矿车间等,注重协调各方面力量进行案件调解。
三是发挥“监督员”作用。该院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监督作用,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监督法官依法办案,同时还积极搜集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意见和建议,法院对反馈的建议进行及时梳理,对合理化建议予以采纳,促进法院的审判作风建设。
四是发挥“普法员”作用。鼓楼法院通过各种途径提高陪审员自身的法律意识,同时还注重发挥其在法制宣传中的作用,鼓励他们向所在单位及周围群众进行普法宣传,以此赢得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使司法公信力得以增强。
五是发挥“执行员”作用。该院还主动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执行,配合法官进行案件执行的调查和和解工作,在执行工作中担当起了执行联络员和信息员,为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六是发挥“信访员”作用。法院定期邀请陪审员参与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根据案件信访户所在社区的实际情况,联系人民陪审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信访户提供法律释疑,得以息诉罢访;还邀请经验丰富、精通法律的陪审员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共同处理信访案件,社会效果显著。
目前,该院已有57名派驻法官与人民陪审员结对,将每周二、周四确定为法官进驻社区工作日,在社区法治之家联席办公。真正做到为居民答疑解惑在门前,化解矛盾纠纷在基层的独特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