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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八篇裁判文书受中院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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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1-06-21 13:41:33 打印 字号: | |
  6月15日,徐州市中院以徐中法(2011)166号文件作出《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的决定》,我院八篇裁判文书被评定为优秀裁判文书,受到通报表彰。

  此次评选活动是市中院根据徐中法【2011】37号《关于开展2009年度全市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通知》的精神,为进一步推进裁判文书改革,提高全市法官裁判文书制作的水平,促进法官司法能力的提升而开展的。接通知后,我院政治处与审管办积极组织,全体法官踊跃参与,最终喜获佳绩,在此次评比中我院有八篇裁判文书分别获一、二、三等奖。民二庭庭长吴修新与刑庭副庭长王涛制作的法律文书分别获得一等奖,刑庭冯玉荣、行政庭朱焱制作的法律文书分别获二等奖;执行局赵鹏、民一庭副庭长任正辉、民一庭任鸿浩、开发区法庭张基奎制作的法律文书分别获得三等奖。

  院党组对受到表彰的干警表示祝贺,希望全院干警向获奖同志学习,认真学习借鉴优秀裁判文书的写作方法和技巧,提升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和水平,使裁决文书成为展示法官司法能力、体现人民法院司法权威的有效载体,以推动我院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