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鼓楼法院召开中层干部会议,迅速传达前日召开的全省法院联络工作会议精神,院长张文超结合该院实际,对今后的联络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联络工作是法院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院各部门务必将联络工作列入工作计划之中,由办公室具体负责、专人办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联络工作负责,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联络工作负责,在全院形成联络工作上下联动、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的格局。
二、健全机制,落实责任。按照院《联络工作实施意见》规定做好制度贯彻落实,将联络工作列入法官业绩的考评项目之一,制定奖惩措施,实行联络工作一月一通报制度,每名办案法官每年精选典型案件邀请代表旁听,将邀请代表旁听庭审作为法院常态工作开展,做到联络工作的制度化、具体化。
三、创新理念,拓展领域。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拓展联络工作的领域,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加强沟通;创新联络工作方式,代表委员不仅可以参与旁听庭审,也可以旁听法院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不仅可以旁听,还可以参与调解,参与评估;畅通与代表委员联络渠道,强化现代通信方式的应用。
四、突出重点,力求实效。做好旁听评议工作,以代表关注案件办理作为联络工作切入点,认真组织研究分析,确定承办人员,并进行定期督促,严格程序;加强与代表沟通,主动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回复,紧扣群众的司法需求,争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提升法院公信力。